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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管理,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县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拟逐级将本规划成果报上级政府批准实施,现公示如下:
1. 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包括东源县行政区划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4009.1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
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2. 规划目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75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950公顷。
3. 发展规模: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966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38公顷以内,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88公顷以内。对于自然山体、河流水域、高压走廊等预留为生态功能的用地应严格
进行规划控制。
4. 公示时间: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6月6日;
5. 公示方式和地点:
(1) 网上公示: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
(2) 张贴公示:东源县人民政府及各镇政府公示栏。
6.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 发送电子邮件到:DYGUIBAO@163.com;
(2) 信件寄往:东源县国土资源局,邮编:517500;
(3) 联系电话:0762-88336090,联系人:李其标。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东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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