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今天是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请您留言
Loading Flash Menu
     当前位置:东源县人民政府网 >> 办事指南 >> 工交贸易 >> 交通公路 >> 正文
公路用地上树木更新砍伐的许可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公路用地上树木更新砍伐的许可

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

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

  1、类型:许可

  2、权限:需修剪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实施;确需砍伐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人资格及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执照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办事流程:

  县公路局路政站领取,并填写砍伐、修剪路树的审批材料。

承办单位:

  县公路局,联系电话:8381633
工作时限:15日。

收费情况及依据:

  按木材市场价计收

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准予砍伐签发《砍伐证》 

表格下载或领取:


  在县公路局路政站领取。

来源:本站原创
上一篇: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下一篇: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减征

主办:东源县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东源县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E-mail:dyxxzhx@163.com
备案序号:粤ICP备09060788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