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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汽车养路费的减(免)征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公路汽车养路费的减(免)征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号《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行政审批类型及权限:

  类型:审批

  权限:市公路局收费管理科

申请条件:

  免征车辆:

  ①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学校定编内的五座以下(含5座)的小客车;

  ②外国使(领)馆自用的车辆;

  ③只在由城建部门养护管理的道路上固定线路行驶的公共汽车、电车(不包括出租车);

  ④经公路规费征稽机构核定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清洁车、洒水车、救护车、防役车、采血车、消防车、殡葬车、环境监测车、地震监测车;公安、司法机关的囚车(设有囚箱)和“警”字号牌车辆;有固定标志的防汛指挥车;铁路、交通、邮电部门的战备专用微波通信车,民政部门的收容车;

  ⑤公路、城市道路养护管理部门的养路专用车;

  ⑥完全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

  ⑦完全不行驶公路的工厂、矿山、油田、港口、机场设有固定装置的专用生产车、林场的积材车;

  ⑧经核准临时参加防洪、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运输的机动车辆。

  减征车辆:

  车辆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一个条件的减征待遇。

  ①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学校的其他自用车辆;

  ②专用于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的大客车;

  ③在工地、货场、农场、茶场、教练场、石场等内部场地范围使用的车辆;

  ④民政部门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精神病院、麻风病院等自用车辆;

  ⑤汽车拖带的挂车,大中型拖拉机;

  ⑥核定装载质量超过20吨的车辆,其20吨以上部分吨位。

所需资料:


  免征车辆:须提供《小汽车定编证》、《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减免费申请表》;

  减征车辆:须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减免费申请表》,学生接送车须提供学校证明。

办事流程:


  车主、车属单位向车籍地公路规费征稽所提出减(免)征申请 → 填写《车辆减免费申请表》 → 车籍地征稽所、县公路局分别签署审核意见 → 市公路局收费管理科审批。

承办科室:

  东源县公路局:          联系电话  0762-8812818
工作时限:

  即到即办,先到先办。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获得行政审批的凭证:


  ① 广东省公路养路费免费证

  ②广东省公路规费缴讫凭证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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