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和承办时间
一、为国内(民营)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 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内(民营)投资项目选址和前期服务工作; 三、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为国内(民营)投资企业排忧解难; 四、办理河源市投资商“绿卡”,1个工作日; 五、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车辆过路过桥免费通行证证明,半个工作日; 六、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用水开户及水费优惠证明,半个工作日; 七、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用电开户及电费优惠证明,半个工作日; 八、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规划报建规费优惠证明,半个工作日; 九、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建设报建规费优惠证明,半个工作日; 十、审核办理国内(民营)投资企业房屋产权登记费优惠证明,半个工作日; 十一、审核办理投资商本人及投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子女入学、入园证明手续,半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兑现市政府规定的对国内(民营)投资企业的其他优惠政策有关手续,1个工作日; 十三、申办酒类批发经营许可证,20个工作日; 十四、申请设立酒类生产企业,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经贸委; 十五、申办食盐批发许可证,10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经贸委,每三年换发证一次; 十六、申请设立典当企业,每年十一月下旬为受理期,20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十七、申请设立拍卖企业,20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十八、申请设立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场),30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工商、物价部门联合完成初审,审核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十九、申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个工作日内核准上报省经贸委; 二十、申办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省经贸委; 二十一、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2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二十二、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2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二十三、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市备案权限内项目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需省批准备案的在2个工作日审批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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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东源县经贸局,联系电话:88312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