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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东源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事指南

一、业务范围及承办时间:
  1、得用外资政策、法规咨询;
  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报)批(在外经贸局认定受理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
  3、"三来一补"项目协议的审批,1个工作日;
  4、外商投资企业批复的审核发放,3个工作日(含市2个工作日);
  5、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含市2个工作日);
  6、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鼓励项目确认书、联合年检审核申报,1个工作日。
  
二、派驻组长及人员:
  组长:张伟明   副组长:李招林
  工作人员:周远雄、黄玉兰、肖志灵
 
 三、办理业务资料清单
 
 (一)申请成立外商投资企业
  1、工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2、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公司章程,独资企业申请表,公司章程;
  3、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总额300万美元以上项目须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外方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及身分证明文件复印件;
  6、外方银行资信证明;
  7、公司董事会或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
  8、需要进口的设备、材料清单;
  9、场地使用证明;
  10、如文件签署者不是法定代表,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11、投资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12、呈批报告: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复印文件。
  
(二)企业增资
  1、企业关于增资的早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
  3、补充合同、章程修正案;
  4、企业验资报告。
  
(三)企业减资
  1、关于减资早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减资的决议;
  3、补充合同、章程修正案;
  4、企业验资报告。
  5、企业关于减资的公告。
  
(四)股权转让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都变更的决议;
  3、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案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5、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还应提供中方投资都的主管部门对该项股权变更的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对变更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报告出具有确认书;
  6、企业原合同、章程的修订本;
  7、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五)提前终止
  1、关于提前终止的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企业的决议;
  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4、企业关于提前终止的公告。
  (六)延长经营期限,变更经营范围、内外销比例
  1、关于延长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经营范围、内外销比例的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延长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经营范围、内外销比例的决议;
  3、补充合同、补充章程。
  
(七)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
  1、企业关于项目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申请报告;
  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八)投资者名称变更
  1、企业关于变更投资者名称的申请报告;
  2、企业董事会关于同意投资方变更名称的决议;
  3、中方投资都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资者名称变更的,应提交所在国或地区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变更后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九)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1、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的经营善、拟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和名称、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经营范围、营运资金、经营期限等);
  2、企业董事会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3、分支机构所在场在租赁证明;
  4、企业验资报告;
  5、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外商投资企业之间合并
  1、关于公司合并的请示;
  2、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关于公司全并的申请快和公司合并协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全并的决议;
  4、各公司的全同、章程;
  5、各公司批准证书和营业执昭复印件;
  6、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各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7、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8、各公司上年度的审计报告;
  9、各公司的债权人人名单;
  10、全并后公司合同、章程;
  11、合并后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分立
  1、关于公司分立的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分立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4、公司合同、章程;
  5、公司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由中国法定验资机构为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8、公司的债权人名单;
  9、分立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
  10、分立后的各分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二)领取企业批复
  1、新成立项目,须提交申请成立的整套审批材料;
  2、批复变更换发,须提交申请变更的整套审批材料。


  联系电话:8831108  8831855
  传  真:88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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