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收投诉
受理范围: 1、 纳税人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各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以及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
2、 涉税举报案件请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反映;
3、 涉及地税干部廉政方面的问题请向广东省地税局监察室反映。
投诉须知: 1、投诉人应当如实提供被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事实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投诉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采取署名投诉或匿名投诉,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投诉人保密;
3、投诉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必须留下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税务机关将在核实投诉人身份后予以答复;否则视作匿名举报,不予以答复
4、投诉人若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证据材料不便通过网上反映,可以与“020-85299112”电话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寄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00号,邮编:510630;
5、请妥善保管您的受理号和知情密码,以便于查阅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