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今天是
设为主页加入收藏请您留言
Loading Flash Menu
     当前位置:东源县人民政府网 >> 办事指南 >> 工交贸易 >> 税费缴纳 >> 正文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应报送什么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3)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5)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来源:本站原创
上一篇: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免税、退税等应按什么法规执行?
下一篇:广东省税收投诉

主办:东源县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东源县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E-mail:dyxxzhx@163.com
备案序号:粤ICP备09060788号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