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年09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双击滚屏】
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审批规程
申请依据:
关于印发《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河科[2005]2号)。 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及《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并送主管部门审查; 2、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报送市科技局、发改局和经贸局; 3、市科技局负责会同市发改局、经贸局进行初审。对初审同意的项目,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 4、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市科技局、发改局、经贸局联合发文批复,予以认定; 5、市科技局与获准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签定《河源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计划任务书》。合同各方按《组建计划任务书》履行职责。 受理时间:每年三月份 联系单位:县科技局 联系电话:0762-883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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