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地址: |
东源县城建设中路 |
邮政编码: |
517500 |
| 办公电话: |
0762-8831822 |
E-mail: |
|
| 主 页: |
http://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林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乡镇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三) 编制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
(四) 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木材、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等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负责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检查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六) 指导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县级林业事业经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的管理。
(七) 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协调森林防火工作及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调处山权、林权的争议、纠纷工作。
(八) 制订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的实施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实行科技兴林。
(九) 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并进行业务指导。
(十)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林业工作会议和局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林业工作综合性、指导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本局的信息、宣传、档案、信访、文秘、保密和财产、房产等后勤工作,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林业规章和林业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负责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务工作;编制林业人才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察、普法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计财股
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局林业建设项目,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及林业专项贷款;负责林业行业统计;指导和监督基金管理和林业行政事业收费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清理好债权、债务、贷款的清理、回收及还贷工作。
(三)营林股
组织指导造林营林工作和林木种苗基地的建设;指导外资合作造林项目的实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规划、管理生态公益林;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编制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开展林业科技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等工作。
(四)林政股
负责林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清查、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制度的执行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及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木材加工厂的管理工作。
(五)林地股
负责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负责收取和监督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负责林权证发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办公室8831822
计财股8831793
营林股8831827
林政股8831796
林地股883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