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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单位地址: 东源县府大院1号楼 邮政编码: 517500
办公电话: 0762-8831219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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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和制订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种植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结构结构调整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和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三) 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协调农村经济利益关系;对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 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的发展。
 
   (五) 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主管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六) 研究和制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措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七) 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种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县内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审核、登记、发证工作。
 
   (八) 研究和制订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组织整治农田、改造低产田和山区种植业的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分配和实施监督工作。
 
   (九) 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 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省市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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