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地址: | 东源县城建设中路 | 邮政编码: | 5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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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中远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际、省内跨市和本县客货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上级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行业管理和交通稽查站的管理工作。
(三)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四) 组织对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交通规费稽征;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检测、汽车租赁、着道路运输服务、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五) 负责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船舶代理、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
(六) 负责公路、站(场)、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上报和监督实施工作。
(七) 参与铁路建设规划;协调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铁路、道路、水路运输关系。
(八)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国防交通有关法规、条例,制定本地区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制订和落实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组建交通应急保障队伍,并组织演练;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制订国防交通基础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保障国防交通资金的合理使用。
(九) 负责拟订交通行业的科技政策,组织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十) 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培训和交流。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二) 指导和监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