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房屋拆迁的情况调查、问题探讨、政策研究、拟定措施等工作。
(二)审批建设单位或个人的拆迁申请,负责房屋拆迁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通告。
(三)审查建设单位房屋拆迁方案和计划,监督房屋拆迁计划的实施。
(四)鉴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调解、处理拆迁纠纷,对协商不成或不履行有关房屋拆迁协议的进行裁决。
(五)对房屋拆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拆迁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负责房屋拆迁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审查和发证。
(七)指导、协调房屋拆迁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工作计划、行政事务、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业务、保密信访、档案管理、财务后期及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拆迁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负责拆迁资格审查发证,审批拆迁计划及方案;指导、协助开发拆迁业务,调解拆迁纠纷,对协商不成的拆迁纠纷依法裁决;检查、监督拆迁工作,对违反拆迁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查拆迁协议,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办公咨询电话
0762-88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