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地址: |
东源县府大院2号楼 |
邮政编码: |
51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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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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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 负责检查督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纠正和处理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2、负责对破坏城市道路、管线或在城市道路上排放污水,或损坏、盗用市政设施者,进行教育和处理。
3、负责监督和处罚损害园林花草树木、乱占城市绿化地、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城市景观的行为。
4、负责对市容卫生清理保洁的检查和督促、制止和处罚乱倒垃圾、乱倒淤泥渣土、乱挂设电线、乱张贴、乱悬挂标语和广告牌或危险物品的行为。
5、负责对无证施工、超越规划红线建设,擅自改变建筑功能、层数、立面进行建设以及违章搭建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6、负责对建筑工地乱堆乱放,不围栏作业以及其他有碍市容卫生和危及行人、交通安全者进行教育和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7、负责和处罚违章占道、毁路和在马路旁、人行道及其它公共场所乱摆卖,妨碍城市交通,影响市容市貌等行为。
8负责对违反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马路旁或公共场所擅自集合、咨询、销售奖劵或从事卖艺、游医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9、负责对车容不整洁及车辆洒漏余泥杂物或损坏人行道、绿化带和在城市主要街道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10、负责对城市临时占道和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的管理。
11、协助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乡镇镇容镇貌的建设和管理。
12、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配合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各中队的政治思想工作,拟订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全体队员的政治业务学习。
(2)协助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对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收集、综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填写各种报表,负责资料及各种通知书的保存和发放。
(3)负责大队文件、报告及其他资料的起草,负责本大队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干部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工资福利,环境卫生、后勤、财务管理,做好费用的收缴和开支,负责本大队的人事工作及来人接待和信访等行政事务工作。
2、一中队
按照本大队的各项职责任务和权限,负责规划区内(徐洞村以北100米,南至奥生加油站,西至栗角坝桥头、东以铁路为界)建设用地及各种违法违章和“三抢”现象的控制。
3、二中队
按照本大队的各项职责任务和权限,负责规划区内(木京行政中心区,北以铁路为界,南至东源大道,东至河边,西至仙塘大道为界)建设用地及各种违法违章和“三抢”现象的控制。
4、三中队
根据本大队的各项职责任务和权限,负责规划期内(龙利村,东至河边、南至仙塘大道,西北以铁路为界)建设用地及各种违法违章和“三抢”现象的控制。(联系电话:88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