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地址: | 东源县城仙河大道 | 邮政编码: | 5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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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家有关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水库移民政策和规定,制定我县水库移民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水库移民的有关法规,拟定水库移民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全县水库移民工作履行监督、检查与指导等职责。
2、归口管理全县1985年底以前竣工的部属水库(水电站)移民(包括接收安置外县、市的水库(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负责对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维护基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审查部属水库(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计划及其项目;负责编制库区建设基金年度计划预算并批复下达年度项目计划、拨付资金和进行决算;负责审查、审批库区维护基金使用年度项目计划;对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年度项目的竣工验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审批项目验收决算报告等工作。
3、归口管理县属在建水库(水电站)工程移民和接收外县的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负责组织县属水库(水电站)移民在各规划设计阶段有关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的审查;负责在建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组织协调、解决移民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移民工程的验收;负责编制、审查移民后期生产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年度计划预算,批复下达资金使用年度项目计划;检查监督后期扶持年度项目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批工程决算报告等。
4、负责地方水库(水电站)工程移民的搬迁安置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5、总结、交流、推广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区经济开发等方面的经验。
6、负责管理由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形成的集体企业法人资本金。
7、负责对全县移民干部的业务和上岗培训,组织和指导移民生产适用技术的培训等工作。
8、组织和承办水库移民有关课题研究和有关水库移民安置各项工作的监理、咨询服务。
9、承办县政府和县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