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办理程序
根据《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一、补贴对象:重点补贴带动面广的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和农机专业户。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机械、设备价格的35%。
三、补贴机械、设备的种类,最高限价:按年度公布的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机产品目录执行。
四、补贴办理程序
1.购机者凭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向县区农机局 (龙川县为农业局)提出申请,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签订“农业机械购置使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各一式四份。
2.“申请表”和“承诺书”由县区农机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局审批。
3.购机者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向农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购买农机具。
4.农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在收取“申请表”后,以扣除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出售农机具,购机者在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的证明表上签名。
5.厂家或经销商持“申请表”和“证明表”到市农业局汇总,市农业局将“申请表”、“证明表”及“汇总表”交由市财政局审核后,市财政局统一划拨补贴资金给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6.购机者购机后必须到县农机监理部门办理农业机械登记入户手续。
五、补贴对象的公示:
市县农机部门将向社会实行年度公示,市公示到县、县公示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