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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东源县妇女联合

  东源县科技教育文件

东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

 

关于开展百万家长“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

宣传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河妇字号[2004]18号)《关于开展百万家长“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宣传实践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县妇联、县科教局、县文明办决定从今年10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百万家长“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宣传实践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家长提高自身素质,重视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使孩子们能够健康、茁壮、全面发展。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国教子,以德育人

二、活动对象

家长及其子女。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2004年10月-12月:“双合格”活动宣传年。目的是确立“合格父母,合格人才”的标准。具体内容:

1、组织“双合格”大讨论。县妇联、县科教局、县文明办拟定在12月份在县示范点组织家长和子女开展例说家教活动。各乡镇也要相应组织落实。

2、开展“例说家教”千字征文活动。年底前围绕“怎样才算合格父母,怎样才算合格人才”问题,各乡镇要积极发动学生家长、子女以“一事一议,例说合格”的形式,把家长的教子心得、子女的受教感悟、苦恼与困惑,连同对“双合格”标准的认识,写成千字短文。

3、各乡镇妇联要积极配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全镇范围内发动学生家长、学生开展“例说家教”征文活动,并选送二篇以上优秀征文于12月15日前报县妇联选送上报省、市妇联,并在《河源日报》刊登。

(二)2005年:“双合格”活动实践年。目的是让家长按“双合格”标准实施家庭教育。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利用多种宣传渠道,营造百万家长“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社会氛围,树立一批“双合格”家长、孩子典型。

(三)2006年:“双合格”活动成果展示年。县选送一批“双合格”家长、子女报市妇联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利用阵地,加强教育

1、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乡镇要以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妇女学校、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为阵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2、重视家长学习教育。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双合格”家长活动,以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为阵地,组织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座谈会,邀请教育专家上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提高家长素质,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培养“双合格”家长、子女优秀人才。

(三)面向基层,全县联动

在开展“双合格”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示范点。县在仙塘中学、县一小、县第一幼儿园为开展“双合格”活动示范点。二是各乡镇也要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一间示范点。三是各示范学校必须开好“四会一课”,即:学校领导会,家长座谈会,“双合格”标准讨论会,活动小结会,学校上好家长课。

(四)收集信息,总结经验

各乡镇要做好活动信息反馈工作,注重总结创造的新经验,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挖掘一批好家长、好母亲、好少年,用典型来展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各乡镇每年12月上旬将总结活动材料报送县妇联儿童部。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活动的协调工作,主办单位将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是:

主 任:邝长先(县妇联主席)

副主任:刘松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斯霞(县妇联副主席)

张恩华(科技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李伟强(县文明办副主任)

   蓝锦娟(县妇联儿童部部长)

   张 曼(县科技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廖征华(县科技科技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联络员:蓝锦娟

 

东源县妇女联合会      东原县科技教育局

 

东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OO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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