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大 中 小】【双击滚屏】
关于印发《东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单位
暂行考核细则》的通知
东文明办[2009]2号
各乡镇党委、镇府、县直和省、市驻东源各单位:
为便于量化考核,现将《东源县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单位暂行考核细则》印发
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点击下载各项考核细则表)
1、东源县文明单位暂行考核细则
2、东源县文明乡镇暂行考核细则
3、东源县文明村暂行考核细则
4、东源县文明学校暂行考核细则
5、东源县文明社区(小区)暂行考核细则
6、东源县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考核细则
7、东源县文明行业(窗口)暂行考核细则
东源县文明办
2009年10月15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 考核细则 通知
主送:各乡镇党委、镇府,县直和省、市驻东源各单位。
抄报:市文明办,县文明委领导成员。
东源县文明办 2009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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