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1〕1号
东源县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0年,我县林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河委发〔2008〕1号)精神,认真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防止盗砍滥伐和森林防火工作体系,全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造林绿化,狠抓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实施封山育林,进一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现将我县2010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管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管理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一)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我县是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增加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县财政全年对林业投入资金1599万元,占县财政总支出14.53亿元的1.1%。
(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1、森林采伐
本年度全县森林(速生丰产林)采伐限额指标为14万立方米,由于我县2010年停止采伐天然林,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速生丰产林)139988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都是严格按照县林业局规定的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发放,没有发生超证采伐、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林木采伐总量没有突破森林采伐限额。
2、林地保护
一年来,我县切实加强林业用地保护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按《条例》规定办理征用林地手续,全年处理非法占用林地13宗,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率100%。
3、活立木蓄积量
本年度我县范围内的活立木蓄积净增率为2.93%。有专人负责管理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工作,每年都能在市林业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源档案更新工作, 森林资源档案台帐齐全,不存在人为干预的现象。
4、木材流通经营
木材检查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检查和执罚,做到廉洁执法,热情服务,没有发生公路“三乱”现象,监督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木材来源必须合法,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了木材加工厂的整顿治理和换发证工作,没有无证非法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全县木材初次运输总量小于林木采伐许可证生产木材总量。
(三)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1、森林火灾
我县全年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次,火灾受害面积1.55公顷,山火案查处率为100%,无发生重大山火和人员伤亡事故。
2、责任落实
我县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东源县委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问责制(试行)的通知》和《东源县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3、队伍设备
本年度投入防火资金230万元,配备了两辆森林消防专用车,按照省、市防火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设施设备,购置了投影机、电脑,安装了森林火情信息系统。有物资储备库、通讯网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扑火队伍,全县有专职护林员213人,每人每月300元工资。加强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了5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进行防火、扑火业务培训和扑火模拟演练。
4、防火林带
本年度我县加大资金投入,营造生物防火林带84.4公里,任务完成率100%、成活率95%、保存率95%、抚育合格率100%,落实了配套资金。
(四)造林、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管理
1、造林管理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85188.6公顷,有林地面积168676.1公顷,灌木林面积1940.2公顷,林业用地绿化率72.2%。我县认真抓好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完成,本年度前积存的迹地面积4041公顷,本年度完成迹地更新面积4041公顷,更新率100%。其中防护林工程完成建设任务7200亩(包括人工造林1545亩、人工更新555亩、补植套种1700亩、封山育林3400亩)、省级林分改造完成造林10500亩、生物防火林带完成造林84.4公顷、森林抚育完成8750亩、康禾林场抚育完成5000亩、“森林围路”工程完成幼林抚育1800亩,任务完成率均为100%,面积核实率均为100%,建设质量良好,管理健全,已聘请专职护林员;造林质量方面,我县认真抓好规划设计、施工落实、检查验收等工作,确保防护林工程、省级林分改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造林面积核实率、面积合格率、作业设计率、检查验收率、档案建立率、管护率、抚育率等“七率”均达到100%;为提高造林成效,我县大力推广良种使用,良种使用率达100%;本年度我县实施封山育林总面积123.1万亩,聘请213名专职护林员,制作465块宣传牌、1200条宣传标语,封育面积核实率、面积合格率、作业设计率、检查验收率、档案建立率、管护率等“六率”均为100%;在科技兴林方面,我县积极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普及活动,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度,为林农提供造林技术服务,取得明显效果;此外,我县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每年均组织县直机关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乡镇也相应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从而带动全县掀起造林热潮。
2、生态公益林管理
我县生态公益林经省人民政府核定面积为46717.5公顷。为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县设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各乡镇相应设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站,配备了专职人员管理,生态公益林签订管护责任书面积46717.5公顷,管护责任书签订率100%,全部核定了管护面积46717.5公顷,落实管护人员260人。建立了生态公益林数据库。省级建设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市县已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
3、林业有害生物管理
本年度,我县定期对森林病虫害进行检疫、监测,病虫害发生率为0,检疫率、监测率、防治率均为100%,成灾率为0,森防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
1、机构队伍建设
我县建立了野生动植物管理总站,各乡镇设立野生动植物管理站,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设立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小组,配备专职湿地保护管理人员。
2、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是森林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年度我们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月”、“鸟节”、“爱鸟周”活动,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本年度对保护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行动50人次,宣传车共出动11车次,无违法经营单位,无发生违法猎捕案件,没有擅自批准和发放各类许可证;依据《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和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实行《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年检制度。
3、湿地保护管理
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纪念活动,开展湿地执法和检查2次,建立了湿地资源档案。
(六)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1、自然保护区建设
我县主要有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缺牙山等6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9.4%。;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0.8万亩。我县按照省、市林业局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了保护区管理处的专家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办公区绿化等基础设施,保护区的办公设备设施不断改善,各项工作已按上级要求正常开展。
2、自然保护区管理
根据粤林[2005]65号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按要求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同时,还聘请了专职保护区护林员,加强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杜绝了自然保护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的现象。
二、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县涉及林改范围的(库外)15个乡镇,林地面积278万亩,到目前为止,100%完成了第一榜公示;已发林权证20645本,确权发证林地面积251.8万亩,占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的90.5%;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发放19581本,面积20.1万亩,占纳入分股分利林地面积的76.4%;调处山林纠纷1105宗,调处林地面积10.5万亩,已基本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
(一)成立机构,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2009年11月,我县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成伟明同志任组长,县长蓝岸、县委常委李浩平和副县长陈维安任常务副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叶碧华和新丰江林管局局长张衍彪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库外15个乡镇197个村委会、1175个村民小组全部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五套班子分别挂钩各个乡镇。形成了纵横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网络和运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营造林改工作氛围。根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安排,我县制订了《东源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0〕5号),5月14日,召开了全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我县林改工作。我县高度重视林改技术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9期林改的业务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1386人次。发放林改宣传手册9万册,悬挂和张贴林改标语5000多条,印发《林改简报》,还通过广播和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林改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减少改革阻力,调动群众参与林改积极性,为推进集体林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县委、县政府把林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镇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县与镇、镇与村委会逐级签订《林改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通过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明、县长蓝岸、副县长陈维安等县领导亲自检查督促林改工作;县林业局抽调技术骨干,成立15个指导组(每组3-4人),分别挂镇,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3个镇,指导林改工作开展,协调等各项工作,任务到组到人。县林改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经常深入镇、村检查督促改革工作,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书记成伟明多次深入调研,2010年7月7日率队到林业局组织召开林改交流会,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想方设法把林改工作落实好。
(四)努力调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全县调处林权纠纷和林改的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坚持协商为主。在勘界确权过程中,对有争议的林地,采取灵活多变工作方式方法,认真做好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件,做到让群众满意。依法维护林地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利益,合法有效流转的林地,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及时给予完善手续。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矛盾,通过协商调解,适当增加林地租赁费,让群众得实惠,承包方得保障。在林改过程中,调处结案山林纠纷1105宗,面积10.5万亩,为林改的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同时,化解了林农之间存在多年的大量隐性矛盾,维护了农村的稳定,林改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有力支持,至今为止,我县未发生因林改工作而引起的社会不安定事件。
三、开展封山育林情况
根据市委《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封山育林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封山育林条例》,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工作。
(一)加强封山育林工作的领导。我县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封山育林工作在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和促进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封山育林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东源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县林业局成立封山育林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封山育林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封山育林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科技封山,提高封山育林水平。为搞好封山育林工作,我县依照《广东省封山育林规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封山育林规划,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封育树种,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编制了《东源县2010-2014年度封山育林规划设计方案》,全县规划封山育林总面积123.1万亩。规划设计方案依照我县实际,结合封育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封育措施,实行封、造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封造结合,把封山育林提高到与人工造林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三)加强管护,提高封山育林成效。为使封山育林取得成效,我县面向社会广泛招聘护林员,现已聘请213名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志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专职护林员,对他们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了护林职责。护林员能够坚持日常的巡山管护,制止人畜破坏封山育林区域的森林资源,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和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封山育林区的森林。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封山氛围。为使封山育林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县政府发布通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编写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制作了465块宣传牌、1200条宣传标语,竖立在街镇、村庄及封育区主要道路路口,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大大提高了当地群众的封山育林意识。
(五)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我县采取县、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落实管护责任,把封山育林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人,建立奖惩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封山育林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封山育林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六)落实资金,确保封山育林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在经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集封山育林资金,用于聘请护林员、竖宣传牌以及封山育林发动工作,全年共投入资金230万元,保证了我县封山育林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存在问题
(一)生态公益林林分改造任务繁重,林业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我县生态林功能等级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还存在不少低效林地、疏残林地、幼林地,离高标准、高质量生态林的等级要求有一定差距,建设高效的生态公益林任务艰巨。
(二)森林保护任务艰巨。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加上交通四通八达,给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三)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受天气及农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少数群众防火意识比较淡薄,我县广大林区仍存在一定的森林火灾隐患,稍不加强防范就有山火发生的可能,给我县的林业生态建设造成一定的威胁。
(四)山林权属纠纷不断增多。随着新的山林权证的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提高、林地开发程度的加快、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新的山林权属争议在一定时期内将越来越多。山林纠纷调处的工作量大,难度也大。
六、今后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正视这些问题和困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林业生态市的决定》,狠抓森林资源培育,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快林业生态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业生态安全。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的落实,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
(二)全面实行封山育林,提高绿化质量和水平。按照封山育林规划设计方案,继续落实封山育林管护措施。抓好东江水源涵养林林分改造、珠江防护林、绿色通道、生物防火林带、市区及县城周边生态景观林建设,进一步抓好中幼林抚育工作,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和绿化水平。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维护林区秩序稳定。继续停止采伐天然林,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开展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木材加工厂,做好木材运输巡查,严厉打击盗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速生丰产桉的采伐管理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在今年基本完成林改主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林权证发放的细节工作,攻克林权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遗留问题。
(五)加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把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办事;加强办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业务水平、办案质量及办事效率。为林业生态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