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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第三十九期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我县深入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了我县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切实维护好了学校教学生活秩序。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学校190所,学生66000人,幼儿园38所,幼儿8000人。共有食堂91间,学校食堂被承包38间,我县全部学校食堂都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县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确立“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提高认识,加强对学校食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到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校负责人共同抓,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到人。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县教育部门还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指导、监督、检查等具体事宜。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我县先后转发了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厅和卫生厅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颁发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我县还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了《东源县中小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常规》,为我县学校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依据,推动了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做好学校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我县采取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制,同时规定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教育、强化意识。今年4月份,我县举办了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培训班,对全县学校后勤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此外,还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班会活动、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我县每年都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学校进行监督,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重点落实8个“严查”( 即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食堂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加工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并逐步加大力度和频度。2009年全县抽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5所,学校小买部7间;2010年抽查学校、幼儿园20所,学校小卖部6间。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有效促进了各学校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大部分学校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完善了机制,使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得到明显改善。

 

 

 

(综合组陈苏宁)

 

 

 

 

 

 

 

 

 


发:县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8印发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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