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期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局良好
自去年省、市召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来,我县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特别是今年4月1日全市林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林改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县林改工作开局良好,已完成林地确权面积6.3万亩,完成发证面积6.3万亩,占全县应确权发证的集体林地面积的2.2%,各乡镇成立了林改领导机构,部分村已完成调查摸底、基表填写、制定方案和确权勘界任务,其他村正在进行调查摸底和讨论制定方案。新丰江库区的林地维持现有经营主体不变,继续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一、成立机构,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2009年11月,我县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成伟明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蓝岸、县委常委李浩平和分管林业的副县长陈维安任常务副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叶碧华和新丰江林管局局长张衍彪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一把手组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抽调1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通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协调等各项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了纵横有序、责任明确的工作网络和运作机制。
二、宣传发动,营造集体林改工作氛围。县委、县政府于5月14日召开了全县集体林权改革动员大会,县、乡镇、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等20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印发林改宣传手册9万份,并通过了电视台、广播电台、专题板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
三、深入调研,初步摸清了集体林地现状。今年4月全市林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林业局成立了专业调研组,深入到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村、组及集体林场展开了对我县集体林权的权属结构和经营现状等有关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初步摸清了全县集体林地面积、集体林地权属结构、经营现状、涉及林改户数、人数以及林权证发放情况等,为下一步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经初步调研,我县(库外)共有集体林地面积278万亩,100%为集体林地。此次林改涉及201个村、村民小组1175个,6.8万户农户,涉及人数35.3万人。
四、先行先试,确定了改革试点村。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实地调研情况,今年3月,我县确定了具有代表性的蓝口镇礤头村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试点工作,该村将在今年6月底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为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
五、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度安排,认真落实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召开县几套班子领导会议征求意见会,经过反复调研和修改,《东源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0〕5号)已于5月12日颁布实施。5月14日,召开了全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我县林改工作,县几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工挂钩到各乡镇负责林改督导工作,乡镇领导和干部挂钩到村。同时,县人民政府与乡镇签订林改工作目标责任书,镇与村、村与村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
(陈伟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