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期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四日
我县三大措施力保无证无照、证照不齐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卫生厅和省食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明电〔2009〕1号文),我县灯塔洋甜蛋糕坊等6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被列入全省整治范围。为有效解决6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查处整治工作力度,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被列入整治范围的6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中,灯塔洋甜蛋糕坊通过督促其限期整改,帮助其完善提升,已按要求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签订了《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承诺书》;船塘镇戴昌辉酒厂、上莞镇(曹大江)桂林纯米酒厂、船塘镇友谊酒厂等3家生产加工单位由于生产场所环境差、生产条件简陋、不符合生产加工食品的必备条件,且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和领取相关证照,联合执法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了其违法生产的产品,扣押了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取缔了生产经营场所;蓝口桂林米酒厂、上莞镇(戴国忠)桂林纯米酒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和领取相关证照。按照相关的规定,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所对其生产场所实施了停水、停电措施,并由当地镇政府进行跟踪处理,目前没有恢复生产。
我县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对此次查处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在接到省质监局等部门的通知和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和指示后,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落实好,并指定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召集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查处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能充分认识到本次查处整治工作地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还制定了《东源县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查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疏堵结合,分类整治
按照“打击、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思路,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对6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根据每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具体情况及时加强指导,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对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帮助其完善提升,规范管理,发给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将其纳入小作坊进行管理。如:县工商、卫生部门,根据灯塔洋甜蛋糕坊的实际情况给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对那些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而又整改无望的企业,则通过关闭、停产等方式使其退出生产加工领域。
三、加强协调,联合执法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查处整治工作中,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沟通,密切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3月20日,县政府组织县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和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协调相关乡镇、自来水公司、供电所,开展了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取缔行动,有力打击了无证无照和证照不齐等违法经营行为,有效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综合组陈苏宁根据县质监局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