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期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我县“四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
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这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月” 宣传教育活动和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民安全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活动期间,全县共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13000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200多条,利用手机向干部、群众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36000余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60000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2处,落实整改23处,下达限时整改指令书6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宗。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的社会成效,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协调、督促各行业开展活动。同时,制订下发了《东源县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县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主题,创新形式,营造安全生产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形式,开展各种群众喜见乐闻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生命”的社会舆论氛围。如,6月1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黄海泉副县长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电视动员讲话,号召全社会动员起来,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突出重点,排查隐患,有效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过程中,我县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将活动与安全专项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一方面,组织消防、交通、建设、教育、国土、水务、经贸等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县共出动检查人数652人次,检查各类单位1033个,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931处,落实整改安全隐患996处,整改率达96.4%,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8份,对全县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另一方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以及公共聚集场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期间,全县出动130多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场所200多个,共查出隐患283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多份,现已消除事故隐患267处;对存在少量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已指定有关单位专人负责,确保落实。
(四)加强督查,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推进“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的总体工作目标,加大了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整改指令书,并严格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同时,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均能按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反响热烈。
(赖伟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