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1-05-19
保护视力色:

DFG-2021-005

东府办〔2021〕19号  


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

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已经八届7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

建设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发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先进制造业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以下政策。

  一、政策范围

  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指:落户东源县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安全节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标准和要求,对我县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总投资额超出10亿元,且固定资产投资大于80%(以税务主管部门核实为准)的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

  二、支持政策

  (一)投资奖励。对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项目总投资额超出10亿元,且固定资产投资大于80%(以税务主管部门核实为准)的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每满1亿元奖励100万元,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奖励须在主体工程竣工并按合同约定投产后方可申请。

  (二)发展奖补自项目按合同约定正式投产后且达到投资合同约定的产值、税收等目标的当年起,以该项目公司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为计算基数,在剔除10%的征收经费后全额奖补给项目公司,连续奖补三年。发展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增加该项目的研发投入、投资再生产或高管人才奖励等。

  (三)购房补对先进制造业招商项目在东源县购买社保满6个月的员工,在东源县域内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全日制高学历人才进行补贴,其中:硕士补贴3万元/套,博士补贴5万元/套。

  三、附则

  (一)从2022年起至2026年,县级财政设立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县工商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定该专项资金的数额、绩效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本政策涉及的投资奖励、发展奖补、购房补贴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支出。

  (二)本政策涉及的投资奖励、发展奖补和购房补贴,由县工商信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及项目落户地乡镇(开发区)等单位审核,报经县政府审批后送县财政局拨付。

  (三)本政策施行期间,若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招商引资法律法规及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涉及的投资奖励、发展奖补和购房补贴与上级政策有重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予以兑现,不得叠加享受。

  (四)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县工商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