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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县府办  时间: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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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G-2024-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源县行政规范性管理规定》规定,本府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县政府决定:

  对《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21〕19号)等6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标题

发文字号

废止理由

1

《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东府办〔2021〕19号

违反公平竞争

2

《关于促进东源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东府办〔2021〕26号

违反公平竞争

3

《关于支持企业盘活利用低效用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东府办〔2022〕12号

违反公平竞争

4

《关于支持东源县老企业激发新活力的奖励措施的通知》

东府办〔2022〕13号

违反公平竞争

5

《东源县促进企业上规上限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

东府办〔2022〕14号

违反公平竞争

6

《东源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东府办〔2023〕1号

违反公平竞争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615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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