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DFG-2024-00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东源县行政规范性管理规定》规定,本府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县政府决定:
对《关于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东府办〔2021〕19号)等6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东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县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615302.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