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办及资金结算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负责县城综合行政执法的法规业务指导,与相关部门在法规实施方面的协调。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有关听证举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城管执法有关案件审核。负责受理、处理、交办和督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业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相关延续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管执法相关保障工作。
三、市政管理股
负责县城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灯饰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并编制其管护经费的年度计划和资金划拨,对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做好灯光环境建设。负责县城临时占用、开挖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参与县城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城市照明、景观灯饰、环卫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规划图纸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维护实施。负责县城户外广告(招牌)和大型临时户外宣传板(横幅)的设置审批、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申报、年审。
四、环卫绿化管理股
负责拟定县城环卫发展规划,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管理条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县城环境卫生承包企业完成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县城建筑垃圾排放清运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垃圾中转站、公厕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垃圾处理费的征管工作。负责县城园林绿化及园林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护。检查、督促县城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审批县城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
五、执法股(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规划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