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我局在县政府公开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编制了《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主体事项、答复时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权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提供、审核、发布责任,确保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评估与检查,做到全年无空白栏目、无半年以上未更新信息栏目、网站无垃圾信息,做好日常运营情况监测及每季度的市县两级检查,做到为群众公开,当好群众的“信息员”。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
(一)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健全。在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虽然按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但意见征集渠道的知晓度不高,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公开的预见性、引导性不足。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仍以事后公开为主,对政策发布、执法行动、项目建设等可能引发公众关注的事项,缺乏前瞻性的信息发布规划和舆情引导预案。例如在城市道路改造、集中整治行动等实施前,未能主动、系统地发布背景信息、必要性说明及预期影响评估,导致实施初期易出现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解或质疑。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提高参与度。除网上征集意见外,还另外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反馈采纳情况,并详细说明理由,提升公众参与的获得感和政策的可接受度。
(二)探索建立重大事项“事前预告、事中通报、事后解读”全周期公开模式。针对重点工程等,制定专项信息公开方案,事前发布改造方案、交通导行计划及便民措施,在施工期间定期通报进度和临时调整,完工后发布总结评估,从而降低相关舆情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