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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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报告
河源市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14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5

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我局在县政府公开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向全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相关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编制了《东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主体事项、答复时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权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并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信息提供、审核、发布责任,确保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评估与检查,做到全年无空白栏目、无半年以上未更新信息栏目、网站无垃圾信息,做好日常运营情况监测及每季度的市县两级检查,做到为群众公开,当好群众的“信息员”。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督促检查。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年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

(一)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不够健全。在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虽然按要求公开征求意见,但意见征集渠道的知晓度不高,公众参与的深度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公开的预见性、引导性不足。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仍以事后公开为主,对政策发布、执法行动、项目建设等可能引发公众关注的事项,缺乏前瞻性的信息发布规划和舆情引导预案。例如在城市道路改造、集中整治行动等实施前,未能主动、系统地发布背景信息、必要性说明及预期影响评估,导致实施初期易出现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解或质疑。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进:

(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提高参与度。除网上征集意见外,还另外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反馈采纳情况,并详细说明理由,提升公众参与的获得感和政策的可接受度。

(二)探索建立重大事项“事前预告、事中通报、事后解读”全周期公开模式。针对重点工程等,制定专项信息公开方案,事前发布改造方案、交通导行计划及便民措施,在施工期间定期通报进度和临时调整,完工后发布总结评估,从而降低相关舆情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