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县委统一部署,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于2022年8月下旬至2022年10月下旬,对船塘镇党委及所辖6个村(龙江、老围、凹头、主固、黄沙、小水)党组织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1月12日,巡察组向船塘镇党委与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船塘镇党委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两大类、九个方面、三十一项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船塘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与各村居书记为组员的整改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符合实际,船塘镇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先后召开班子专题会议3次,动员部署会议1次,督导推进会议4次,专题全面深入分析巡察整改问题,统一了全镇干部思想,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全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制定了《船塘镇党委关于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围绕两大类、九个方面、三十一项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规定了具体的整改期限,全面做到了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落实整改,强化督查
镇整改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开展督查指导,实行挂图销号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及时预警提醒。要求凡是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坚决彻底整改;对那些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措施,一问题一方案,一问题一台账,一步步推动落实,让整改工作可跟踪、可评价。对共性问题倒查制度缺陷,从面上挖掘根上的原因,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坚决巩固完善巡察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任务清单,逐条逐项真改实改,以锲而不舍的韧劲推动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
1.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差距,思想政治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针对“三农”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学习不到位与第一次议题专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构建学习平台。船塘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一号文件纳入党校培训计划中,使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更加扎实,专业化能力和知识培训更加精准,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党委坚持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三农”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与做好本职工作相关的重要内容,把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与钻研业务贯通起来,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三是转化学习成果。党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力戒学用“两张皮”,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2023年2月,镇党委召开中央一号文件专题学习座谈会。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涵丰富,对下一步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另外,按照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2022年度考核及政绩考核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用考核制度激发领导干部学习最新思想理论的热情,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力度不够的问题。
针对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自觉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镇党委成员和镇政府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船塘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带领大家共同学习,进一步加深了镇政府机关全体干部对严格执行《船塘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制度》规定,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定党委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按照议程对议题逐个进行研究讨论,由议题提出人提供书面材料并介绍有关情况,党委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综合论证和充分讨论。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即主要负责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防止出现未讨论先定调的情况。船塘镇在巡察反馈意见之后的4次班子会议中,均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扎实,重点工作推进不给力的问题。
针对当前重点工作推进部署不到位,缺乏严实细致的工作态度的问题。
问题的原因是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能力不到位,无法充分运用好上级的政策指导具体业务,存在经验主义的思维惯性。船塘镇之后将进一步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意识,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紧抓理论政策学习,抓实调查研究,结合客观实际做好每一项具体业务事项,将上级的指示精神贯彻到实处。
针对推进“三资”自查自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的问题。
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凹头村的樟木塘水库鱼放养合同,租赁时间长达34年,但在自查报告台账中没有体现的问题”,经咨询驻村律师,该合同签订时间较为久远,彼时尚未有限制租赁时长的明确法律规定,故在自查报告台账中没有体现该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三资”清查和管理工作,经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深入各村经联社、经济社开展全面深入细致核查,灵活采用多种方式方法纵深推进,突出整治效果。当前,各村与第三方财务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方财务公司已陆续入场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点。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主责主业不聚焦,监管责任履行不尽职的问题。
针对危房改造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提高重视。镇综合治理办(规划建设)责任干部对往年危房改造名单和一户一档材料按年份进行分类归档,将一户一档材料与危房改造名单逐个对应,补做缺失的台账材料。二是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岭头村部分“一户一档”中出现的补助资金表格空白、协议合同签订不规范、审批时间早于申请时间等问题进行逐一按规整改。以此为契机,对全镇危房改造“一户一档”材料开展逐份自查工作,对于协议书签订、申请表填写不规范、无盖章、表格空白、时间逻辑矛盾等问题,一一整改,包括且不限于与农户重新签订协议书、重新填写补助资金表格等措施。
针对项目工程协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按要求规范完善了2021年船塘镇7个行政村垃圾集运点项目、14个行政村垃圾站转运平台建设项目的监理合同。二是对项目负责部门进行沟通,以此为戒,全面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所需必要文件。
针对项目工作管理台账不真实的问题。
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资金用到实处。按年份分类归档削坡建房一户一档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验收登记表无验收日期和村、镇盖章以及多户共用整治前后照片的削坡建房户,现已组织人员下到村里重新开展验收工作,重新拍摄削坡整治后照片,保证削坡整治资金用到实处。
针对推动“厕所革命”不深入的问题。
已要求黄沙村严格按照“厕所革命”公厕管护的相关规定维修更换了石古皇公厕损坏的设备、加强了卫生保洁管理,完成了相应整改。同时,督促各行政村对已申请管护补贴的公厕切实做到大门开放、定期打扫,对已损坏的设备及时修理维护,并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
针对推动农村医疗公共卫生工作有落差,日常监管不尽责的问题。
一是制定日常上下班制度,针对卫生站失修的科室进行修缮。二是卫生站医药用品登记常态化并专人监管定期补充盘点,做好制度上墙,落实监管责任人签名制度,保障药品质量。三是严格做好卫生站日常消毒卫生工作,做好定时定期的签名记录。四是村医按就医规定做好接诊记录,并做好相关事项登记。当前黄沙村卫生站已全面完成整改,其余各村卫生站正对标对表,对照落实。
针对撂荒复耕问题突出,未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组织各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深入各村核查所有撂荒地块性质,因地制宜复耕复种豆类、薯类、稻类、蔬菜等作物,加大持续管护力量,防止复耕后再丢荒,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此外,针对缺水原因导致的撂荒地块,鼓励各村用好农田保护资金,做好冬修水利工作;借助大坑灌区建设机遇,优先在撂荒地块安排渠道建设,就近加固扩容山塘水库,储备充足水源。当前,龙江村已因地制宜复耕复种,对存在确实不能耕种水稻的地块种植旱作物或蔬菜;凹头村利用农田保护资金进一步完善水利设施建设。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三资”监管机构履职尽责流于形式的问题。
针对“三资”监管乏力的问题。
成立由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纪检监察办、财政结算中心等组成的船塘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改工作,落实对“三资”管理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动态管理,确保日常监督到位。
针对“村账镇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分别组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与各村委会相关干部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与掌握,强化镇财政结算中心的监督能力,提高村两委干部的资产资源管理意识。另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三资”盘点,现已陆续进场各村开展盘点清查工作,全面整顿占用集体资产、收入随意开支等现象的问题。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涉农”整合统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船塘镇高度重视船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10月30日污水厂两期工程未转为固定资产系因为工程款未支付完毕。由于管网建设资金不足,至2021年5月,一期主体配套管网和二期工程分支管网及到户管网全部竣工。2022年9月一期工程开始结算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书,截至2022年10月30日,船塘镇污水厂一期工程仍存在工程款缺额。经九届2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2023年2月县财政局核拨缺额资金,至2023年3月1日款项已拨付到施工方账号,款项支付完毕。现船塘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账面已调整至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针对涉农资金使用“非农”化,挤占挪用涉农资金时有发生的问题。
由于财务制度不完善,对涉农资金专项使用认知不到位,发生了2021年街镇基础设施建设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春节安装灯笼费用与2021年、2022年人居环境整治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船塘镇房屋征收补偿款、征地款、编外干部社保费的问题,现已将政府账户专项资金建立专项预算项目,进一步强化管理与财务人员按规支出的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制度。
针对涉农资金存在混用的问题。
对专项资金设立预算项目,单独列支。因数字政府公共财务管理平台限制,所有列支项目财务会计必须从“业务活动费用”中列支,此项无法更改,专项资金会体现在预算会计下设的“预算项目”中。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缺位的问题。
针对扶贫项目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为保障原扶贫资金,2021年5月,主固村召开有劳动力脱贫户股东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将村集体持有的国资委股权与原贫困户股东持有的同等数额转产项目(食用菌基地“秀珍菇种植项目”)631股权进行置换,原贫困户股东每户的股权数量保持不变,投资国资委产生的收益由贫困户获得。产权置换后的主固村食用菌栽培基地“秀珍菇种植项目”属于村集体产业,目前该项目已出租给勇华公司管理,为期3年,主固村委会收取租金,不参与项目经营。在今后的工作中,船塘镇将切实抓好原扶贫资产的管理,及时要求村集体关注原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技术性产品,合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避免或减少因技术不足导致的资产损失。要求村集体,对陌生领域的项目,需多次考察,结合本地自然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对生产流程、销售渠道不明的项目谨慎参与,规避资金损失风险。
针对因部分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建成后闲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主固村村委会反映针对绿源腐小作坊扶贫项目开展了专题研究,积极寻找合作商,尽可能盘活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收入未上缴财政,存在坐收坐支的问题。
针对部分收入未上缴县财政国库,直接用于其他办公支出的问题。
在2023年2月28日召开船塘镇领导班子会议,全体讨论通过,坚决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四组的整改要求,一致同意将嘉汉公司上交的2020年林地管理费上缴到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银行转账上缴到县财政局账户。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执行相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本级制度与上级制度不相符的问题。
一是强化对最新制度的认识理解,加强对最新相关制度的学习传达。二是加强制度更新意识,保障本级制度修订的时效性。现已将《船塘镇政府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中“工程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均需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的部分,对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修订为“工程建设项目400万元以上需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确保本级制度与上级制度一致。
针对执行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船塘镇原先开展基础建设项目涉及资金额度较小,为严格管控资金使用,拟定了《船塘镇政府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因上级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且当前乡村基础建设涉及资金较多,为提升项目实施效率,船塘镇因此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对“东源县船塘镇老围村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工作项目工程——道路工程”和“东源县船塘镇船塘街主街道沥青路面工程”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针对与上级文件冲突的内容,现已及时对本级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规划设计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船塘街主街道沥青路面建设工程因项目前期设计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问题。
对船塘街主街道沥青路面建设工程进行调查,咨询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经核实,该项目当时由于群众反馈存在水浸隐患,故镇政府将该项目的排水工程纳入专项工程进行设计整改,未纳入主街道沥青路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今后船塘镇会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规划设计论证,确保论证充分合理。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针对政治学习不到位,停留在表面学习的问题。
一是抓好思想工作。定期组织镇政府机关党总支部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行党史国史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使党员干部增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心。现已邀请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专业人士来我镇开展主题党课教育培训,干部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二是抓好理论武装。制定船塘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要求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驻村(居)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坚持与党员干部谈心,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给党员上党课等。三是自觉对标对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力戒学用“两张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创新理论之“矢”射部门工作、本职工作之“的”。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走访调研、专项督查和各党(总)支部书记任职谈话、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对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等问题,明码立账督办。
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月10日,船塘镇开展贯彻落实《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全市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专题会议,要求各村居党组织党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第一议题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细化制度执行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按年度做好学习安排,确保制度执行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按照县委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党(总)支部书记进行党建考核,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方案。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各村在重大事项讨论未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群众参与度、知晓度不够高的问题。
督促各村居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深入细化“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内容,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民主议事机制。并要求各村居及时更新村务、党务、财务公开栏内容,确保村内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存在多环节工作疏漏的问题。
针对造价预算单位无资质的问题。
经核实,当时负责提供凹头村环境建设提升工程项目有关材料的工作人员直接用非扫描的电子版打印出来了该项目造价预算审核书,故缺少造价预算单位资质印章等内容。现已再次核实该项目造价预算材料,原件内容具有造价预算单位资质印章,符合有关规定。另外,已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工作细节。
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的问题。
关于“凹头村宜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主固村加村小组广场工程建设项目、黄沙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的问题,是由于村里对相关文件的内容理解不透,导致对招投标制度的认识存在偏差而导致。针对此问题,船塘镇已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加强了责任干部对村级项目招投标的制度理解,杜绝相关问题再度发生。
针对合同内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现已要求主固村对四小园建设工程、老围村对“萝溪书院”在院内承建卫生间项目保持持续跟踪,切实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并要求各行政村切实按规定要求签订工程合同,签订预留3%质量保证金条款,有效保障工程质量,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主固村集中供水项目属于工程遗留问题,现已解决,实现全面通水。主固村村道硬底化工程项目由于有关责任方理解不足,竣工验收与财政评审不到位,导致了路段名称不相符的情况,实际名称以竣工图为准,接下来将加强竣工验收与财政评审力度。
针对龙江村水口桥建设项目竣工图与现场核查情况不相符的问题。
已会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竣工图标注数据对龙江村水口桥桥台防护挡土墙的长度与高度进行整改,使之长度调整为5米,高度与桥面持平。同时,要求全镇各行政村加强对项目竣工验收的审核把关,核对好相关数据。
针对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现已责令主固村、小水村对遗失相关项目材料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另外,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行政村扎实做好工程项目资料归档管理,设立独立的档案室档案柜,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归档,防止材料遗失。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真抓实干的敬业精神不足的问题。
针对各村“两委”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全镇工作作风的规范管理,修订《船塘镇工作作风管理制度》。二是发挥机关的模范作用,以镇政府大院为试点,启用“刷脸考勤机”进行上下班考勤。三是组成机关作风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镇政府与各村“两委”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重点工作推进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针对个别村委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问题。
一是思想上提高重视。按照工作需要,立即组织各村居召开巡察整改会议,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明确工作流程,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有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发挥“镇、村、村小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效用。构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改善、绿化、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三是压实责任主体。充分发挥驻村工作小组的作用,进行责任片区划分,做好日常的巡查和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动员。积极动员群众做好“门前三包”整治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参与村级治理,共同维护农村环境。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乡村振兴项目监管缺位的问题。
针对各村的农村公厕管护不达标的问题。
要求督促各行政村对已申请管护补贴的公厕切实做到大门开放、定期打扫,对已损坏的设备及时修理维护,并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
针对村级卫生站监管不落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日常上下班制度,针对卫生站失修的科室进行修缮。二是卫生站医药用品登记常态化并专人监管定期补充盘点,就诊科室药品器具摆放整齐、专室专用,落实监管责任人签名制度,保障药品质量。三是严格做好卫生站日常消毒卫生工作,有记录有签名。四是村医按就医规定做好接诊记录,并做好相关事项登记,做到有依有据。
针对黄沙村振兴乡村路“私有化”的问题。
经核查,河源市钟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租赁了小水、黄沙、车头村部分农田用于耕作,反映的振兴路属于该片农田的机耕道,并非群众日常生活出行道路。且偶有群众从该路通往河边捕鱼,考虑到安全问题,钟屋公司在该条道路上设置了门锁,如群众有需要从此路通行,钟屋公司随时开放。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针对项目谋划不精准,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针对扶贫项目绩效不明显的问题。
2021年5月,主固村召开有劳动力脱贫户股东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将村集体持有的国资委股权与原贫困户股东持有的同等数额转产项目(食用菌基地“秀珍菇种植项目”)631股权进行置换,原贫困户股东每户的股权数量保持不变,投资国资委产生的收益由贫困户获得。产权置换后的主固村食用菌栽培基地“秀珍菇种植项目”属于村集体产业,目前该项目已出租给永华公司管理,为期3年,主固村委会收取租金,不参与项目经营。在今后的工作中,船塘镇将切实做好原扶贫资产的管理,及时要求村集体关注原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技术性产品,合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避免或减少因技术不足导致的资产损失。要求各村集体,对陌生领域的项目,需多次考察,结合本地自然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对生产流程、销售渠道不明的项目谨慎参与,规避资金损失风险。
针对项目效益无体现,船塘镇绿源腐小作坊项目已停止经营,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问题。
主固村村委会针对绿源腐小作坊扶贫项目开展了专题研究,积极寻找合作商,尽可能盘活项目,防止扶贫资金损失,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8)撂荒复耕问题突出,未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针对复耕后再丢荒、严重缺水,没有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复耕复种、经济效益极差,撂荒复耕难以维持的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农田保护资金政策不断改善耕种条件,按照规定种植各类农作物;二是努力筹集资金改善耕种条件,推进撂荒耕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三是因地制宜种植农作物,如凹头村利用撂荒耕地种植蔬菜扩大经济效益。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监督机制运行情况方面
(1)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各村监督委员会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村集体“三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无监督管理的问题。
一是深入村民生产生活,加强对村民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注重提高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三是严格规范各村居规章制度,对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会议,联合驻村工作组对各村居小组长、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再次召开强调会议,要求对村集体“三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重点事项开展切实到位的监管,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集体资金管理情况方面
(1)违规支付派出所维稳经费的问题。
针对2021年至2022年,各村均存在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拨付船塘派出所用于办公经费支出的问题。
一是船塘派出所已将巡察反馈的2021年和2022年各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拨入船塘派出所用于办公经费的数额全数退回到涉及村对公账户。二是自巡察指出该问题后,派出所主动将涉及资金退回涉及村对公账户。三是要求各村居各部门举一反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防止违规支出现象。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资本收益不公开,坐收坐支或账外结算问题突出的问题。
针对部分村对集体收益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松散,坐收坐支或账外结算问题明显的问题。
一是对各村居进行财务培训,杜绝坐收坐支和账外结算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三资”,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清点。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方面
(1)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大部分村均未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台账,未定期对村集体资产清查,存在资产底子不清、账实不符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占用集体资产的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入场对各村开展清查盘点“三资”工作,今后将严格按要求管理“三资”。二是通过专项培训,加强村干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与入库程序的掌握。三是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加强指导监管。现已要求黄沙村、主固村、龙江村、小水村、凹头村等5个村将上级部门或乡贤赠送的电脑、投影仪、空调、电视等按要求登入固定资产,切实抓好资产清查与管理。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缺失的问题。
针对大部分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维护未进行定期检查,精准监管意识不强,无制定相应管理制度,不能突出围绕制度抓监管的效能,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现象的问题。
坚持以村级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公共服务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的积极性。一是以行政村为单位,督促村委定期保洁管护村内入户道路、游步道路、标识标牌以及如游客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定期巡查公共服务设施使用以及管护情况,确保公共设施安全,正常使用。三是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自治自管作用,以户为单位划分公共卫生责任区和设施设备管护责任点,树立管护责任标牌,做到户户有责、人人参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和谐管护。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集体资源管理情况方面
(1)集体资源登记簿应建未建的问题。
针对资源登记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已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各村“三资”情况进行清点并对集体资源登记造册,要求统一登记造册和归档管理,各村经济合作社要建立统一格式的土地征用台账,按实际征用情况逐笔登记。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部分资产资源租赁收入应收未收的问题。
针对黄沙村委会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板栗场)规定2009年至2035年每年应收承租方廖某租赁费用,至今未收取任何租金。又如凹头村委会应收取凹头村双语幼儿园用地管理费用,从2018年至今未收取的问题。
经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小组核查,黄沙村委会于2005年12月5日与廖某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时该片山地权属是村集体,2011年4月13日该片山地重新确权到农户。2021年1月1日开始,该片土地由农户租给东瑞集团,原与廖某签订的合同作废。2005年至2020年期间,村委会有收取廖某租金,但未入村委会公账,存在坐收坐支现象。
凹头村“两委”干部多次与幼儿园负责人协商,但幼儿园目前的负责人已更换,先前的负责人目前是失联状态,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已将此事委托驻村律师处理。
目前该事项正在整改。
(3)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合同内容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现已要求黄沙村对2005年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重新修订规范合同形式,完善资产资源租赁信息;对嘉汉公司每年转入村委会管理费而无合同的问题,召集合同双方进行协商整改,对合同依规进行相应的补充签订。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支出不合规、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一是对各村居进行财务培训。二是对财政结算中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对各村居报账手续不齐全的按规定补充完善,不能合规补充的则今后加强监管。当前,已开展培训,不完善的手续已补充完毕,无法补充的要求之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项目经费与日常经费混用的问题。
针对各村专项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存在专项资金与日常工作经费、村集体资金相互拆借混用情况,如老围村、小水村通过“管理费用”列支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等的问题。
现已全面落实对专项资金实现专账管理,但目前因农村财务管理系统不完善原因,办公经费所有开支必须从管理费用列支,此项暂时无法更改。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专项资金专款不专用的问题。
针对主固村挤占2019年党建和扶贫宣传经费用于列支2020年疫情期间贫困户劳动、务工奖补支出;小水村2021年2月挤占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用于“三清三拆”费用支出的问题。
经核查账本凭证,主固村、凹头村已有资金变更申请表,小水村亦未占用专项资金。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廉政意识薄弱,违规使用资金时有发生的问题。
针对黄沙村委会干部私自变卖2008年由三友集团赠送给村委会的小型农用车,所得资金不入公账的问题。
一是督促黄沙村将2018年卖农用车款项存入村对公账户。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三是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合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违规占用集体资产的问题。
针对老围村三台手提电脑被原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带走,期间未履行相关手续的问题。
经核实,该部分固定资产属于驻村工作队办公用品,不存在违规占用集体资产问题,已进行情况说明。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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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源县船塘镇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