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欧文聪
办公地址:东源县建设一路东源县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7500
网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照与税务部门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组织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县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牵头开展财政风险防范工作。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的业务工作。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八)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企业文化建设。
(九)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国资委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
1.加快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按照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的要求,建立健全县级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全面统筹各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要素,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和全县“一盘棋”管理机制。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行“一个部门对口一个股室”,做到多放、管好、服务到位。落实推进税制改革。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税务局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草案和政策调整方案,县税务局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征管和政策问题的处理。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财政局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并对收费情况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公务用车使用(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物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细节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