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圩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高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圩镇有关单位等成员单位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全域推进“无诈社区(村)”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考评细则(详见附件),请认真对照细则抓好落实。
附件:1.《灯塔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表》
2.《全镇创建“无诈社区(村)”考评细则》
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灯塔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责任分工表
部门 | 责任分工 |
综合治理办 | 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牵头开展为期3年“无诈村(社区)”创建活动(2023年不低于20%,2024年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60%),配合推动涉诈重点人员“双管双控”工作,参与检查督导,对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整治;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织密宣传防范网,实现反诈防骗宣传全覆盖。 |
宣传组 | 建立本系统反诈常态化宣传机制,配合政法部门协调我镇媒体开展常态化公益宣传,引导主流媒体加强对反诈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及时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形式、新花样,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骗技巧。 |
法庭 | 依法快速审理判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增强对诈骗分子及黑灰产业链人员的震慑力。 |
各中小学校 | 建立健全学校防诈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将防诈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指导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开展2次以上反诈主题宣传教育,派发反诈宣传《致家长一封信》,指导学校聘请兼职反诈宣传员,组建反诈宣传队,发动学生积极参加反诈志愿者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学习反诈、参与反诈,确保学生接受防诈宣传全覆盖;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力量进校园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教育活动。 |
派出所 | 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突出重点类案打击;进一步完善预警劝阻机制和诈骗电话拦截封堵机制;全面梳理研判本地和境外涉诈重点高危人员,严管、严控、严防外溢和重复作案;定期梳理最新反诈防骗内容、最新作案手段、最新防范知识,收集反诈宣传材料及时推送成员单位,推动各村(居)、各部门开展防范宣传。 |
财政结算中心 | 强化我镇会计人员信息梳理,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和可用性,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需求报送;加强对会计人员反诈防范宣传,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的各类反诈宣传教育;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经费保障;本单位全员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并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发动宣传推广。 |
司法所 | 通过多种方式开辟《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专栏,适时发送专题推文对网民进行宣传教育;做好涉诈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工作,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举报上下游链条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深挖扩线提供支撑;本单位全员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并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发动宣传推广。 |
市监所 | 定期向民营企业、个私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展防范宣传活动;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在官方网站积极推送防范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典型案例等;对金融类企业的市场准入依法严格把关,强化日常监管和信息保护;认真落实企业年报制度,对查实移交的诈骗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出清;在部门公共服务场所张贴反诈宣传海报、播放反诈公益宣传片等;本单位全员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并结合本职工作广泛发动宣传推广。 |
工会 | 牵头组织开展反诈作品评选、反诈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基层工会组织力量,运用镇文体广场等职工宣传服务阵地,以“防骗我带头”为主题,做好反诈知识宣讲和防范提醒,增强职工、群众的反诈防骗意识。 |
团委、妇联 | 推动反诈志愿者队伍建设,搭建活动平台,协助专项行动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防范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工厂、家庭开展防范宣传,每月不少于1次,积极参与“无诈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托“妇女之家”等阵地、平台,开展“反诈防骗”宣传、教育、培训,推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家庭。 |
各银行金融机构 | 有效履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制度,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要大力开展反诈宣传,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普及教育。 |
各基础电信运营商 | 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严查违规开卡、养卡等行为;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加强涉诈电话预警拦截;建立与公安机关数据通道,提高线索互推、数据共享、信息核查效能;加强对物联网卡管控,建立物联网卡监测处置和快速封停机制;健全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和营销渠道黑灰名单库,建立各基础运营商之间黑名单共享机制;要大力开展反诈宣传,做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普及教育,要不定期发送相关防范电信诈骗短信至每一位灯塔用户的手机。 |
附件2:
全镇创建“无诈社区(村)”考评细则
序号 | 考评项目 | 考核内容 |
1 | 组织部署 (10分) | 1、动员部署(2分)。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制定方案(2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无诈社区(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专人专岗(2分)。必须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做好与专项办的工作衔接。 4、专题例会(4分)。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
2 | 宣传发动 (30分) | 1、宣传机制(10分)。建立由社区干部、片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反诈宣传队伍,结合《河源市反诈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诈宣传“六进活动”,形成宣防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1分 。 2、阵地宣传(10分)。积极组织开展“无诈微单位”创建活动。动员辖区单位组织开展无诈小区、无诈医院、无诈校园、无诈单位、无诈商超等“无诈微单元”创建活动。(每创建一个加1分,最高10分) 3、联动转发(10分)。推广辖区群众关注“河源市反诈中心”公众号,各社区(村)在微信群推送高发诈骗手段特点和防范要点相关宣传材料,防范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典型案例,及时转发市专项办推送的防范宣传素材。 |
3 | 工作成效 (60分) | 1、人员管控(20分)。将辖区内八类涉诈重点人员纳入社区管控,实行“一人一档”管理,落实每月一走访,确保核查管控率100%;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涉诈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双管双控”管理机制,确保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不“二次出境”;做好自主摸排人员的摸排核查工作,确保摸排率达100%;辖区八类涉诈重点人员核减率达30%以上,每差5%扣2分。 2、预警劝阻(20分)。组建由村(居)两委干部、驻村干部、民(辅)警、网格员等人员组成的预警劝阻队伍,建立工作台账,做好上门预警劝阻、人员劝返及非法出境拦截等工作。预警后还成案的,每起扣2分。 3、发案数量(20分)。辖区内实现全年零发案,发现涉诈前科人员、高危人员继续从事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每人次扣2分。“两卡”线索开户人数严控增量、减存量,同比下降30%以上,每差5%扣2分。 |
4 | 加分项目 | 1、受县级有关部门纸质表扬的,每次加1分;受市级有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加2分,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表扬的,每次加3分。 2、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生后,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的,每5万元加0.5分,最多加3分。 3、积极主动做好非法出境人员拦截劝返工作的,拦截劝返一人加1分。 |
5 | 扣分项目 | 1、被镇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 2、社区(村)发生被骗案例事件每起扣0.5分;发生100万以上重特大案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有重大舆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每起扣5分。 |
考评说明:1.本细则所涉数值均包含本数。
2.考评结果纳入灯塔镇年终综合考评。
3.考评细则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