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东源县灯塔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灯塔镇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灯塔镇通过公开栏主动公开包括工作动态、会议活动等信息;各村(社区)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灯塔镇在县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内设分工、领导分工、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栏目,共8条;通过镇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线下渠道等其他渠道公告信息1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灯塔镇收到1条书面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按照工作流程和答复规范给予了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度,灯塔镇强化政务信息统筹管理。紧扣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灯塔镇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规定,优化“初审、复核、终审”三级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合规性审查与风险评估,重点防范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确保政府信息安全规范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灯塔镇始终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完善:通过科学划分公开类别、规范事项名称表述,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核心要素,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与实际成效。
(五)监督保障
灯塔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责任、流程、规范及时限,细化保密审查权责、流程与问责机制。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构建全链条审查机制。严守“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底线,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双重审核,排查敏感信息、个人隐私及涉密风险点,杜绝失泄密问题,兼顾公开透明度与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制度框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扩大,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实际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足。部分公开内容停留于程序性告知,政策解读的通俗化、便民化不足,与公众期待有差距。二是队伍支撑力度不足。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多为兼职,日常事务繁杂,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信息公开的规范流程、保密审查标准掌握不深,难以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专业性。
今后,灯塔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聚焦短板弱项,精准施策发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培训和考核激励,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职责边界,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对现有兼职人员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等核心流程进行实操指导,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