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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252C/2022-00026 分类: 其他、通报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1-10
名称: 东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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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公安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2-03-31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恐主义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二、普法对象

全县公安机关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广大市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青少年。

三、普法目标

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普法普及率达100%;积极开展对纠纷当事人、案件当事人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青少年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断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和纠纷案件当事人以及广大市民、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青少年的宪法和法治意识;增强公安机关民警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行动计划(2022年)

(一)加强系统内普法

1.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全县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政工室)

2.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学法用法,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安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公安机关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依托民警培训学校开展的全局民警“每月一训”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新民警入职培训、警衔晋升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严格实行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相应的执法活动,确保民警参加公安部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责任单位:公安局政工、法制大队

3.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办公大楼、服务窗口等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公安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利用法治道德讲堂,开设法治系列讲座;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出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政工、法制大队

(二)切实做好社会普法

1.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类特殊时间节点,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平安东源网和东源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公安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法制大队

2.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监督

(三)推动普法执法有机结合

1.要将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的各环节、全过程,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禁毒法、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做到“执什么法普什么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单位

2.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禁毒大队)

3.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执法办案单位

4.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公安机关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5.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民警及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交通民警执法新面貌、勤务新模式,服务新理念。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派出所)

6.加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传力度,重点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为单位培养消防明白人。选取商场、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类型场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

7.在小区、街头、楼栋、企业等人口密集地区,建设禁毒宣传园地。在机关、学校、企业、场所等重点单位,建立禁毒宣传小分队。在车站、码头、机场广场等重点场所,通过制作禁毒公益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针对性禁毒宣传。组织“6.3”虎门销烟纪念日历史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等不同重点的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无毒学校”创建,禁毒预防教育“六进”活动等,带动全社会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各派出所)

8.通过“社会治安信息综合采集平台”“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宣传行业场所治安管理知识。开展“法律七进”,宣传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治安管理有关要求,切实提高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紧紧围绕娱乐服务场所“黄赌毒”问题、特种行业实名制登记问题,举办“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业场所,强化行业场所守法经营意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各派出所)

9.积极开展防盗、防拐、防电信诈骗知识宣传,通过在社区以及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防盗、防电信诈骗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百姓宣讲防盗、防电信诈骗的基本常识。责任单位:县公安刑警大队、各派出所)

10.组织和开展好“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经侦宣传日活动,围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假币、假冒伪劣商品等民生型经济犯罪等重点,发放打击电诈宣传资料、揭露电诈骗术,制作打击电信诈骗宣传片,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软件,提高群众的防范和自救意识。积极走访重点企业,召开企业代表和行业协会座谈会,落实企业经侦联络员制度,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指引。对于涉及重点联系企业的案件坚持做到受案、查处、追赃三个优先,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妨害企业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11.在“东源公安”微信公众号等认证账号宣传网络安全知识、防骗识骗技巧等。以网络安全执法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审核为载体,开展“法律七进”,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相关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围绕金融、电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网络安全问题,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公安指挥中心、网警大队)

12.加强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监管审批、矛盾纠纷化解、集体谈话、个别管教等结合起来,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发挥监管场所警示教育基地职能作用,协助党政机关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活动。责任单位:看守所、拘留所

五、责任领导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雄

责任部门公安局法制大队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源县行政大道3号东源县公安局

联 络 员:刘军泉




                  

东源县公安局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