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副科级)
负责调查研究宣传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等工作。
2、政工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机关直属单位组织、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实施人事、组织、培训、警察培训、离退休、工会、妇联、青年团、警力调配工作;落实党委交办工作。
3、监督室(副科级)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4、情报指挥中心(副科级)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掌握、分析、预测、汇总和研判工作。
5、警务保障室(副科级)
负责财务装备固定资产、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7、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8、巡特警大队(副科级)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执行政府和立法机关及公安机关依法确定的其他任务。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0、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11、禁毒大队(副科级、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日常工作。
12、法制大队(副科级)
负责公安法制、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3、打击走私大队(副科级)
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牵头完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
14、东源县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拘留所拘留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监所的建设;检查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15、东源县看守所(副科级)
负责看守所收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监所的建设;检查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16、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仙塘镇等15个镇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
17、新丰江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新丰江水库片区6个乡镇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
(二)派出机构(副科级)
派出所为县公安局派出机关,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县公安局有关职能部门对刑事案件的侦破,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间纠纷;负责辖区内的人口户籍调查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轻微违法人员的管理;负责辖区内重点地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和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实施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负责建设群众性保卫组织,指导农村治保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城镇派出所、仙塘派出所、灯塔派出所、双江派出所、涧头派出所、顺天派出所、新回龙派出所、锡场派出所、半江派出所、漳溪派出所、上莞派出所、船塘派出所、骆湖派出所、曾田派出所、柳城派出所、蓝口派出所、叶潭派出所、黄村派出所、黄田派出所、义合派出所、康禾派出所、新港派出所、库区派出所、蝴蝶岭工业新城派出所等24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