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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354724209L/2024-00068 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12-31
名称: 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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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人事、信息、安全保卫、法治建设、保密、综治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督办、工青妇和计生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会同其他股室共同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相关延续工作。会同其他股室共同落实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管理、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会同产业发展与创新服务股共同负责冶金化工和机电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产业发展与创新服务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起草关于产业、经济方面的重要文稿。统筹产融合作,指导监督县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承接产业转移、珠三角与我县产业共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申报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认定、调整等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县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组织实施全县产业布局规划,落实本县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任务。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拟订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工业与信息化领域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和盐业产业政策。监测、分析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保证盐业行业发展稳定,负责工业盐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信息等工作。

  (三)科技发展与信息产业股。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工业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拟订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信息服务业、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承担本部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配置建议。拟订科技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政策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并跟踪和监督实施。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技交流合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工作。承担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统计管理、科技形势分析工作。承担我县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拓展区相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和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和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措施和规划方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负责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推荐工作。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承担全县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实验室、公共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创新平台管理服务和评价工作。推荐科学仪器设施、科学数据等各类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申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措施、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保密安全,国防动员领域科技有关工作。承担县科学技术局日常工作。

  (四)民营经济服务股。拟订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五)市场贸易与电子商务股。牵头拟订我县市场布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制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会展业。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六)外资外贸管理股。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县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统计、监测、分析。牵头拟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相关股室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协调、组织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负责保税中心等建设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有关保税中心等建设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保税中心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负责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指导协调我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七)投资促进股。调查、研究全县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工作情况。拟订本县招商引资长期规划及对外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向县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性建议。牵头策划和组织全县的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全县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深入宣传县的资源优势和各项优惠政策,并结合做好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项目引进的协调、跟踪和督办工作。负责编制招商计划和招商目录,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和考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常年外出招商、洽谈跟踪、项目落地,力争引进污染少、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到县落户。受县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决策、技术、咨询、顾问等工作体系建设。承担县投资促进局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