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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黄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64XM/2023-00013 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19
名称: 黄村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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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村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及其他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机关财务和有关决议、决定的催办、督办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委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完成镇党委及县人大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统战、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县监委派驻监察组合署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及巡视巡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监督检查全镇执行党委和政府的决策的情况。指导和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工作。完成镇党委及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进驻公共服务办公室的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承接县级下方的面向党员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负责统筹村(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政数局、县医保局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反邪教、精神病人管控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验收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实行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上级明确赋予或授权的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日常巡查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房建坟以及非法采矿、采砂、温泉等资源和乱搭乱建等行为,协同上级部门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数字城管,数字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依法治县办、县级有关执法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牵头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全镇农业保护用地开发和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工作局、县乡村振兴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减灾、消防管理、人民防空、森林防灭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管理护林员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力量的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协助管理和分配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消防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拟定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落实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发改、促进产业发展、科技、经贸、统计、节水、绿化、路灯等工作。负责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财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信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黄村镇财政结算中心。参与本镇财政管理、财政资金监管、预结算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利用、村级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资产事务工作。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参与农村集体“三资”和农村财务管理,负责培训和指导农村财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黄村镇农林水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有关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能源、粮食、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畜牧渔业生产调查、统计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以及动物病害流行病学情况调查和疫病监测检测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动物卫生、兽药、饲料市场、免疫及养殖档案、种畜禽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木林地利用,依法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参与监督伐区作业验收工作。协助做好木材运输检查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本镇农田水利和饮水工程建设改造、河堤管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黄村镇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承担社会管理、人口和卫生健康、移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型工作。负责教育、宣传、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有关服务型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黄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属地退役军人信息、诉求等情况的收集、分析;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推动党员退役军人组织生活正常化工作。动态掌握信息,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优抚、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