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东源县黄村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黄村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黄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黄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联系方式、镇内设机构概况、镇机构概况、《东源县黄村镇欧屋村村庄规划(2023年-2025年)》公示和批后公示等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力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以镇村(居)及有关单位信息公开栏、政府网站及县政府微信公众号“东源发布”等方式为主,张贴海报、派发文件和宣传资料为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遵循“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拟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与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持续对政务公开领域内容细化充实,不仅在信息发布的范围上求广、内容上求全,更要深入挖掘信息,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做到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相结合,做到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全过程信息公开。二是加强联动协调,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更好的按分工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初稿,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努力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