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对东源河运环保物料有限公司监督指导检查时,该公司现场未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台账。2025年3月31日,东源河运环保物料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我局于2025年4月15日再次对该公司监督指导检查时,该公司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且至今未到我局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也未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经我局研究决定,拟依法撤销东源河运环保物料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车辆《道路运输证》。
现将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东源县交通运输局,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写明联系方式、未加盖公章、未签名及未附身份证复印件的视同为无效意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宏业 联系电话:0762-8833221
东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