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直机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保〔2018〕13号)精神,经镇党委同意,决定成立涧头镇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定期研判全镇学生欺凌形势和治理对策,统筹推进全镇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统一受理和处理全镇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工作,负责对全镇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陈伟辉(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刘 璐(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肖正辉(党委副书记)
蔡敏敏(副镇长)
成 员:缪运良(公共服务办公室)、黄国梁(综合治理办公室)、刘伟潮(党政综合办公室)、吴新新(团委)、缪志东(综合服务中心)、赖国雄(公共服务办公室)、罗剑康(公共服务办公室)、朱炳东(派出所)、叶建舒(司法所)、黄育贤(司法所)、池文娟(妇女联合委员会)、许阳兴(卫生院)、赖立新(涧头中学)、赖启通(涧头中心小学)、丘泽锋(大往村)、赖永光(东坝村)、赖国平(乐源村)、赖志畅(新坝村)、肖正润(礤娥村)、李国贵(涧头村)、李勇华(涧新村)、朱奕腾(长新村)、丘海全(新中村)、赖国标(乐平村)、赖锦波(新田村)、赖超平(洋潭村)、丘小灵(居委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中共东源县涧头镇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