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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2794/2023-00046 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1-15
名称: 东源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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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保卫、后勤、工会及其他社会性事务。组织拟订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拟订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相关延续工作。

  (二)基建财务股(县助学中心)。管理县级教育经费。负责本县教育经费的统计、分析。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教育收费管理。开展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维护和校舍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申办产权登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负责学校财务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建年报、财务年报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奖学工作,协调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普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课程计划、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环保教育、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等专题教育。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学校和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负责管理中小学教材、教辅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工作。负责局机关妇女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组织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处置重大安全事件及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承担教育系统邪教防范控制教育转化等工作。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成人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组织职业与成人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评估。指导协调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历教育和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终身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中职学校教材、教辅工作。

  (六)德育股。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教育。指导德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校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学校建设以及团队开展、禁毒教育、青少年普法等工作。承担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与县关工委相关联络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共青团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管理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制订和实施学校体卫工作规划。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及组织学生军训工作。协助相关股室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人事股(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计划生育、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建设、纪律教育、作风效能建设、各类评优评先和教师资格认定及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并指导教师支教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和全县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九)教育督导股。拟订本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县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十)东源县教育系统党建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

  (十一)东源县勤工俭学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校办产业的政策,制定全县勤工俭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督促、检查、评估校办产业;规划和指导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学校厨房等后勤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配备,基础教育实验室及功能教室建设,审定、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目录;制定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仪器装备、实验教学等方面的业务研究工作;制定中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用房、建筑设施及有关设备配置的规范;组织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卫生室器械、图书等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十二)东源县教育考试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相关法规和各类招生考试的实施方案;协助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录取工作;协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生建档等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和考试、评卷等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县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安排的其他考试和相关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