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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康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7389/2022-0001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康禾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08
名称: 关于印发《康禾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康府〔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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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康禾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康禾镇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根据《中共东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2022年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教育办〔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镇防治学生溺水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全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康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系统防范化解学生溺水安全风险,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联防联控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定要求,通过开展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及各村居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责任、教育、管理、服务、保障”五到位,全力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坚决防范我镇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二、工作机构

  成立康禾镇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副书记、镇长张涛任组长,镇人大主席李震中,镇委委员、副镇长肖龙,副镇长缪富春,人大副主席廖惠明任副组长,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综合治理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林水服务中心、镇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团镇委、镇妇联等单位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以下统称“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须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关于防治学生溺水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法定责任,扎实做好防溺水“护苗”专项行动。

  (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要指导各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列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重要议事议题,广泛深入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明确防溺水要求,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风险意识,压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省教育厅部署的防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

  (三)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要发挥好宣传力量,定时或不定时多频次宣传防溺水要求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派出所要安排干警、辅警等警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水域和重要河段的巡查巡防,发现溺水安全风险隐患和紧急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监护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五)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水池、水坑的监管,督促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镇农林水服务中心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养殖鱼塘等水域的监管,督促责任村居在水域重要入口等地段落实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警示措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并安排专人加强巡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七)镇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镇域内景区周边水域的监管,督促做好防溺水执勤巡视、安全宣传等工作。

  (八)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要深入校园、村庄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同时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治溺水者。

  (九)镇应急办要加强对所属应急救援队伍(镇应急分队)建设,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做好水域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协调应急分队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科学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及时发布高温天气监测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高温气象灾害防御和防溺水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有关水域的巡逻,发现隐患与险情,及时组织整治和应急救援。

  (十)团镇委、镇妇联等部门要对村居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爱心活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十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把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工作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周末、节假日、暑假学生离开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的巡查治理力度,完善好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理,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因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劝诫、制止。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公众平台、广播等媒体以及宣传标语、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营造防治溺水浓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以防溺水安全常识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和知识测试、制作专栏、黑板报与手抄报评比、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小孩等特殊学生群体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救援技能在每个学生及家长身上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学生核心素养之一;通过家长工作微信群等平台、签订防溺水责任书、致家长一封信及在暑假开展“百名教师大家访”等形式,密切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各村(居)委会、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广播、家访、电访、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手册》及宣传《共同守护孩子安全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东源县康禾镇人民政府致全镇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组织观看河源市青少年防溺水警示片《危险夏日》(附件2)等措施,强化属地防治溺水氛围的营造,进一步增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及其家长防溺水安全警示意识及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巡逻巡查。成立以镇长(张涛)为组长,分管教育工作的人大主席(李震中)、分管安全工作常务副镇长(肖龙)、分管林水工作副镇长(缪富春)、分管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大副主席(廖惠明)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退休老党员、老同志、水塘水库管理员、河湖长、责任心强的群众以及森林防火员、志愿者、社工(以下统称“防溺水安全员”)等为组员的防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巡逻队,定时或不定时分组分批次分时段对辖区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防巡查,及时制止无监护人监管下的青少年儿童在水边游玩、下河玩耍、捕鱼等行为,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或报警求救。

  (三)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要对属地所有河流、水库、山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等危险水域及近5年曾发生过学生或群众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建档造册(格式见附件3),经甄别分类后,于2022年6月18日前报送到镇党政办,镇党政办收集整理汇总后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公示,以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学生和家长注重防范溺水,远离危险水域;要加强对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在所有危险水域竖立防溺水警示牌,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设备;要动员群众百姓关注屋前屋后水域管理,发挥邻里守望互助作用,及时排查整治隐患和应急救护。

  (四)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各村(居)委会要通过党员干部包片、包户等方式,对在属地过2022年暑假(7月3日至8月30日)的中小学生进行统一登记造册(格式见附件4)、跟踪管理,尤其要对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点对点管护帮扶,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名册登记情况由各村(居)委会负责登记,由镇党政办汇总后以镇为单位于7月18日前报东源县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幼儿园要健全完善防学生溺水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每周要对可能存在私自下水游泳等行为的学生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学生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监管;要做好家访、电访等工作,强化家校防溺水合力,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小孩等重点人群要进行重点关注和关心关爱,督促家长和监护人全面落实周末、假期等离校时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农村地区学校每月必须至少走访一次学生所在村居委会,结合排查出的防溺水重点人群隐患清单,协调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强化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22年3月26日至11月30日为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要结合季节与气候变化等特点,有针对性、高质量开展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特别要突出在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天气炎热时的中午、下午放学后、双休日、暑假、世界预防溺水日(7月25日)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点时段、敏感节点的防治工作,以切实提高防治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确保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六)强化发挥学生提醒监督作用。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设立安全副班长,利用放学集合站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提醒;要成立防溺水“学生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的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监督机制;对于同学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为,小组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七)强化应急救援和妥善处置。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确保应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遇有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快速响应,联勤联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施救,尽最大努力挽救溺水者生命;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要密切加强与镇党建办、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应对溺水突发事故网上舆情引导工作,防止被恶意炒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八)强化队伍管理。各村要建立“防溺水安全员”花名册,并进行张榜公布;根据水域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制定重点水域、危险水域盯守、巡查安排表(格式见附件5),并于2022年6月24日前报送到康禾镇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政办);要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员”的岗前培训,配备草帽、电筒、口哨等必要设施设备,确保队员筑牢安全意识,高效有序开展各项防溺水工作。

  (九)强化保障和激励。视情依法依规对参与巡查河流、山塘、水库等重点危险水域的“防溺水安全员”给予劳务补贴,对防溺水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村居、部门、干部职工及见义勇为救援溺水青少年儿童的群众要及时报送宣传和给予表彰奖励。

  五、时间安排

  从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中旬前)。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时部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集中攻坚(2022年6月至10月)。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落实防治溺水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通过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进校入村宣传教育、在危险水域竖立防溺水警示标牌、定期不定期加强巡防巡查和督导检查等措施,加大集中整治攻坚力度。镇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学校、幼儿园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2年11月)。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重点梳理“排查了哪些风险、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同时,提炼工作做法,固化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底线要求,也是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镇委及政府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及近期省、市、县、镇主要领导对防溺水等校园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与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当前气温迅速上升,已进入防学生溺水工作特别防护期和关键期。我镇水域面积广阔,河流、水库、山塘众多,学生在放学后、周末、暑假、中秋、国庆等时段出外游泳、捕鱼、戏水等现象屡见不鲜,学生溺水风险极大、溺水事故易发。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感,深刻吸取各类溺水安全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抓实抓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指定1名专职负责人和联络员,全面负责、协调、联系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并迅速制定本村(居)委会和本学校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护苗”专项行动,织牢织密防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格,形成一张“张弛有度、把控有力、实施有效”的防治学生溺水安全防护网,确保“护苗”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三)强化宣传,扩大成效。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声、屏、报、网等媒介的作用,加强对防治学生溺水“护苗”专项行动成效的宣传报道,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全面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防溺水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护苗”专项行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防治溺水“护苗”专项行动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镇防治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将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于2022年6月底前,严格按照本《方案》和专项行动督查情况表(见附件6)要求深入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防溺水专项工作督查督办,发现问题,严格按要求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并将防溺水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大其考评分值比重,全面压实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防溺水专项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视情况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



东源县康禾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