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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柳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764907972Q/2025-00003 分类: 其他、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柳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1-22
名称: 柳城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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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柳城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和

《中共东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柳城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柳城镇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深刻把握精神实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交流分享等方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实质,特别是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有关内容。召开全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2次,在党员干部中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柳城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以学为先、以宣为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一)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

       我镇充分利用党委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关大会等会议,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以来,柳城镇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柳城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把法治建设融入推动重点工作中,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任务,以更高标准建设法治柳城平安柳城,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取得更为扎实的成效。

     (二)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方面,线下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业务培训、“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及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等专题培训班与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宣传载体,教育和引导全镇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乡镇实际工作中。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明确落实镇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通过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和目标任务,将建设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镇人大、政府、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要求镇领导班子开展“述法”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二)充分发挥中共柳城镇委员会的作用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了中共柳城镇委员会成员构成,下设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与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常务副主任,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镇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城镇平安法治办,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重点工作,落实了“一岗双责”机制,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责任部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向群众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重大事项决策进行优化提升。我镇聘请了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健全,在依法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有重大决策严格按照《柳城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再经合法性审查后作出决定。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公正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推动应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三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普法宣讲活动,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举办普法培训活动8场,极大地加强了全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了队伍素质。落实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跟踪反馈、实施后评估及决策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

     (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妥善处理12345诉求件和信访事项。二是加强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件,做到发现矛盾及时受理,为柳城平安保驾护航,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或群体上访事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村的目标。三是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广东瀛于律师事务所、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制作了一社区(村)一律师的岗位牌,上面注明了律师姓名、帮扶社区、联系电话,使广大群众可以直接联系律师解答法律疑问。在调处化解矛盾过程中,结合法律顾问的有利资源,加快推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建设,打造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最大化地履行好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认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全年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专题培训5次。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注重政务公开。我镇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不断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听取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有针对性解决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托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布依法行政动态和履行职能情况,保障落实各项政务、党务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办事指南、部门文件、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政务行为公开透明,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以来,我镇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截至12月21日,办理12345投诉(建议)174件,及时答复率100%。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柳城镇认真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行政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培训,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全面,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行政复议制度及有关工作条例的熟悉程度有待加强,导致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纠纷等复杂法律问题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答复咨询工作不够规范,有时存在答复内容不准确、程序有瑕疵等问题。此外,与上级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也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部门间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建立完善,导致在处理跨部门法律问题时难以形成合力。

     (二)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在执行落实方面存在偏差。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原有的一些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但新的制度尚未及时出台或完善,导致我们虽然开展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但相应的一些制度却未能够及时更新完善,部分配套制度在落实过程中,由于资金、人员的紧张,特别是人手的缺乏,未能够全面到位。同时,人员编制有限,导致一些关键岗位人员短缺,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三)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

       经过长时间的普法宣传,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仍然存在农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欠缺的现状。同时,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也使得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存在偏差。这种法治意识的欠缺导致农村群众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农民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这不仅影响了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也制约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提升认识水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效能,全力推动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法治队伍培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将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践,不断提升其依法执政的能力水平。同时,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面提升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办事依法依规、遇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依靠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在继续运用传统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拓展新媒体等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将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要求,并高度重视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举办法治讲座、普法宣传活动等,深入推进经常性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法治建设考评,巩固法治建设成果。

        在接下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镇将紧密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建设目标,加大法治政府工作的考评力度。进一步细化法治建设指标考核体系,认真落实镇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有序地推进实施。

        


  

东源县柳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