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林业局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林业部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22年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为加强东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林业局调整了东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设立林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办公室专门负责,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完善相关制度。为规范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获取林业政府信息途径,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文稿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较好的规范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分工、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好财政年度预决算公开,并逐一核对“对外、对内公开事项”、“行政审批项目”等林业行政信息公开内容。三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林业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工作落实。县林业局依法明确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条件、依据、期限及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按法定程序予以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派干部驻县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工作,同时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对已经明文取消的项目及时进行了取消。
(四)丰富开展形式。一是利用电台广播、传单、横幅、宣传栏、防火巡逻车等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及新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解答群众所关心、关注的涉林相关问题,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公示“政风行风”评议电话,便于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大力投入林业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间,通过广播台及电视台滚动播出森林防火标语和宣传片、购置多种宣传用品、张贴悬挂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刷新修复永久性宣传牌(警示牌)等方式,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效果,做到全方位、多途径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县林业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网站、资料印制等方式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县林业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分止争”的原则,通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了县林业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年度内,未收到以县林业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尚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全面、具体,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三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高。当前,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高要求和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的高标准下,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2022年,县林业局将继续认真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及时的报送、更新林业各类行政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进一步规范各项程序,将主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公开及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信息、文稿“三审三校”制度,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二是继续充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并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东源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