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县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24年6月30日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度年检。
二、年检时间和程序
(一)年检时间:
网上填报系统于2025年5月19日开通,参检社会组织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逾期年检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须登录东源县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http://hydy.npo.gdnpo.gov.cn/),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社会团体账号:hy+dy+st+登记证号,如hydyst30。民办非企业单位账号:hy+dy+mf+登记证号,如hydymf010001。初始密码:111111),即可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盖章后扫描上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直接填报相关内容。
2.结果确认:完成网上报送后,网页显示年检办结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一份),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印章,并携带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送交我局社会事务股加盖年检印章。
3.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应有如下主要内容:
(1)该社会组织一年来财务收支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是否依照该社会组织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
(2)该社会组织获得的社会赞助、捐赠的,是否按照赞助人、捐赠人的意愿及实行专款专用。
三、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年检不合格的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取消其上级培育资金、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申报资格。如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录入黑名单并进行公告注销。
四、年检要求
各社会组织对所规定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缺项,有关内容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需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五、其他事项
凡是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金等需要变更的社会组织,请完成变更的有关事项后再申报年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谌泓瑛、朱斯漫
联系电话:0762-8833908
东源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