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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316A/2025-00027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23
名称: 关于举办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大赛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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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大赛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东源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函〔2024〕号)相关内容,需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1.5万,2024年已完成补贴8404亩,剩余补贴6596亩。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东源县早造水稻高产示范大赛。

  一、目标任务

    支持粮油规模主体精耕细作及采取单产提升关键技术,规模主体粮油单产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6596亩次。

  二、实施范围

  以我县产能提升比较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比较大的水稻为实施内容,重点支持我县范围内从事水稻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引导推广应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机插秧、侧深施肥等技术,促进我县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三、实施内容

  开展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大赛活动。大赛设一等奖1319.2亩,二等奖2198.67亩,三等奖3078.13亩,按照参赛主体的测产产量由高到低依次排等次,依次奖补,奖补资金补完为止,测产产量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参赛面积及生产管理档案建设情况确定,面积小、生产管理档案建设较完善的优先。一等奖给予每亩80元的奖励,二等奖给予每亩70元奖励,三等奖给予每亩58.57元奖励,每个规模种粮主体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参赛资格

  参赛主体注册及实施地点必须在东源县县域范围内,且早造水稻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水稻种植主体。奖补对象可同时参与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但其为其他农户等主体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生产托管服务的面积不作为奖补对象自身的种粮面积,且不得与当年承担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另外,已在2024年获得此项目奖补的参赛主体不得重复参加,未达到合格标准和未获得项目奖补的农户可再次参加2025年批次的比赛,届时按成绩排名公示,奖补完此项目资金为止。

  五、品种要求

  种植水稻品种需通过审定或引种,且适合我县种植。

  六、种植标准

  参赛稻田种植方式不限。每个参赛主体实施田块的种植品种需相对统一,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亩,无明显倒伏、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七、大赛流程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自主管理实施、县或镇级实测的要求,分步骤有序实施。大赛全流程沿用《关于印发2024年东源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农〔2024〕26号)的机制。

  (一)主体参赛申报。有意愿参赛的主体需填写《2025年东源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参赛表》(详见附件1),参赛表交所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收集及审核,审核后将参赛表在实施主体所在村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19日前由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将参赛表和《东源县项目建设主体档案汇总表》(附件2)及附件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所有参赛者汇总编号,并将参赛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生产管理。各参赛主体在水稻生产中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浸种、整地育秧、整地插秧、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展现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填写水稻生产管理档案(附件2、3)。水稻生产管理档案将作为本次大赛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各乡镇要定期检查参赛田块管理情况,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指导参赛主体填写好水稻生产管理档案。

  (三)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内所有参赛主体进行测产,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实测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参赛主体随机选取3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参赛田块开展实收测产,并填写水稻实收测产记录表。实测结果作为参赛主体参赛田块最终产量结果,作为评比奖励等次的依据。

  (四)成绩认定。奖励等次以测产田块的平均亩产量为依据。亩产量需达到421.53公斤/亩或以上水平(2023年我县水稻单产417.36公斤/亩),低于此标准的不列入奖励名次。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测产结果,以“单产提升结果为导向”确定奖补对象,通过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附件:1.2025年早造水稻高产示范大赛参赛表.docx

             2.东源县项目建设主体档案汇总表.docx

             3.水稻生产管理档案.docx

             4.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联系方式.docx



东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