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G-2022-002
东市监〔2022〕96号
各市监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河源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制定了《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经县司法局审查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本清单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8年12月31日失效。
2022年12月27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gddongyuan.gov.cn/dyzw/zcjd/content/post_532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