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354719039Q/2025-0000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1-06
名称: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6  浏览次数:-

全县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做好全县2024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在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24年度报告。

  报送方法:

  1、(推荐)手机填报: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进入粤商通【首页】→【市监】→【填写年报】;

  2、电脑填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手机微信关注“河源市场监管”公众号,选择【年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4、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到属地监管所提交纸质年度报告书。

  二、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未报送2023年及以前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补报后,再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及时到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按时申报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五、有关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指导,请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河源市场监管”查看。

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 微信公众号“河源市场监管”

图片1.png

图片2.png

  

咨询电话: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8832171  

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833989

库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780357

仙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816111

灯塔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102252

船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152251

上莞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469405

曾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451641

蓝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686138

黄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473628

黄田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960227

义合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8882781


 图片3.png

   特别提醒:填写年度报告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谨防诈骗!!!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