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东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228U/2022-0002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9-27
名称: 关于东源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3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东源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

    ——2022年9月27日在东源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东源县审计局局长  李常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持。

  ——财政运行稳中向好。2021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80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3904万元,增加12.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588万元,增长26.58%。圆满完成预算收入目标,稳住财政收支基本盘。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工作的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预算任务,努力发挥财政对经济的“调节器”和“稳定器”作用,为确保东源“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重点民生领域保障有力。2021年我县积极推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年累计落实县第三人民医院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约15.30亿元。严格落实直达资金常态化机制,全年累计收到上级直达资金8.34亿元,完成支出近8.19亿元,其中直接发放惠企利民补助资金约4.38亿元,惠及群众200多万人次、企业60次。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全年累计落实疫情防控经费2400万元,为全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东源力量。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2年4月,东源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39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1个,整改率达79.48%,整改金额97759.13万元,相关单位执行或修改完善规章制度5项,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巩固了审计整改成果。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部门对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8089万元、总支出71458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50408万元、总支出4403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08万元、总支出10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7801万元、总支出3601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无预算支出7453万元,涉及工程项目6个。二是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90.31万元。

  2.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我县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81558.63万元沉淀在预算单位或项目单位。

  3.未及时清理暂付性挂账。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暂付性挂账69009万元,其中无法收回的无预算和预拨经费68505万元,超3年挂账达33718万元,占比49.22%;属于债权性质的暂付性挂账504万元。

  4.个别社会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向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涉及金额6.26万元。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涉及金额2813.77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宗数18宗,逾期时间最长达84个工作日。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重点对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康禾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进行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在未纳入年初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追加的情况下,2个部门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85.20万元。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征缴不到位。有1个单位一是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电站租赁费,涉及金额181.06万元;二是应收未收水电站承包款,少收水电站租赁费,涉及金额34万元;三是合同发包不合规,与3家水电站签订的合同承包期均超出法律期限。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漏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60万元;二是1个单位购置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及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

  4.部分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某村道升级改造工程未进行造价审核结算;二是某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

  5.未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规定。一是1个单位报账手续不规范、未及时报账,涉及金额140.87万元;二是1个单位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38.78万元;三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登记、公示和向班子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维修费用等信息,未实行单车核算。

  6.未严格执行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2个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建设项目监理、可行性报告编制、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购买第三方法律顾问服务等均未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涉及金额150.86万元。

  7.超拨专项资金。1个单位拨付县级配套资金至某村民委员会用于某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经审查,该笔资金为超拨资金,涉及金额50万元。

  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我县认真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审计,重点关注了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能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就业创业和稳就业的相关政策,持续推进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完善各项就业资金监管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1个单位违规发放相关补贴。一是违规登记失业人员或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发放相关补贴,涉及金额106.85万元;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相关补贴、向培训机构多发放培训补贴,涉及金额7.43万元。

  2.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监管不够到位。1个单位垫付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长期未追回,存在财政资金损失风险。

  三、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审计了第一、第二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情况,2020年、2021年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东源县共收到新增财政资金83409.93万元、已使用81918.03万元。东源县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加强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管理,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能灌溉)未按工程进度款的10%扣留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21.47万元;二是违规拨付中央直达财政资金至2个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5053万元。

  (二)我县2020、2021年省级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抽查了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个别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拨付省级奖补资金,涉及金额2544.35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审计局重点审计了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该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的投资环境,提高区域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为改善东源县居住环境、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如: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二是东源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未严格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审计力度,重点实施了东源县工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2013年至2021年10月粮食购销专项审计。

  (一)东源县工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县工业开发公司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园区企业提供安全和稳定的工作环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

  2.县工业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未正式组织运营。

  3.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收取企业电费不规范,存在少收及多收企业电费的情况;二是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绿化带水费,涉及金额0.39万元;三是支付资金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45万元。四是费用报账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0.28万元。五是未及时对4家公司购地应收款项进行追缴,涉及金额113.83万元。

  4.新增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工程款,涉及金额20万元。

  (二)2013年至2021年10月粮食购销专项审计情况

  我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储备粮的监督管理,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对县本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差价、贷款利息实行财政全额保障,保障县本级粮油储备规模落实到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粮食储备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智能化粮库建设。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多报财政利息补贴,涉及金额0.86万元;二是支付粮油委托代储费用和部分收购稻谷未取得发票,涉及金额178.49万元;三是大额现金支付粮食收购款,涉及金额10138万元;四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涉及金额60万元。五是少收场地租金,涉及金额0.6万元。

  3.储备粮购销储管理不规范。一是2017、2018年储备粮未按县财政局核定的收购价进行收购,涉及金额12.48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超出合同约定数销售储备粮,涉及粮食5.39吨;三是2013年储备粮入库成本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00.43万元;四是部分租金收入、工程款收入与轮换费支出互抵未列收列支,涉及金额17.8万元。

  4.未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同时该项目未取得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总投资概算审批;二是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未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批复竣工财务决算,未进行造价审核结算,涉及金额124.80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妥善安排各类预算支出,避免通过挂账或在预算外列支等方式虚减预算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二)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收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保证财政收入的安全完整。提高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管理体制机制,防范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增强就业创业保障力度,扎实推进技能培训,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