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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东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5007264228U/2023-00014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报告
发布机构: 河源市东源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3-08-25
名称: 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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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次数:-

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7日,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要运用审计监督成果,举一反三,加强管理;要深入分析原因,强化责任单位的整改责任,提高整改实效等审议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及《东源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有关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多次召开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专题汇报,通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度,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建立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压力传导顺畅的工作体系,跟踪督导,限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归零,不断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二)夯实责任,标本兼治。本次审计整改由县审计局牵头,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要求,认真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县政府逐条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逐项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发挥整改监督最大效力。被审计单位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整改资料,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研究《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关于印送〈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积极报送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加强联动机制,持续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召开会议、联合督导,加强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监督管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强化责任担当,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优化整改措施,做到每个整改事项有安排、有举措。截至2023年5月,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54个问题,已开展整改54个,整改率100%,整改金额139322.68万元,已经完成整改45个,整改到位率83.33%,相关单位执行或修改完善规章制度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的问题

  关于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共涉及问题10个,已整改到位6个,正在落实整改4个。

  (1)关于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的2个问题。一是个别工程项目无预算支出问题,通过调整项目指标、列入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等方式已消化清理项目资金7453万元,剩余项目预计在2023年度中通过预算安排逐步消化清理。二是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已将代管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0.31万元足额完成缴库。

  (2)关于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通过加快拨付进度、调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等方式将新增债券资金81558.63万元全部支出完毕。

  (3)关于未及时清理暂付性挂账问题,根据2019年制定的五年消化计划要求,逐步清理消化暂付性挂账14186万元,剩余存量挂账正按计划逐年消化。

  (4)关于个别社会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额追回违规发放资金6.26万元。

  (5)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不够规范的2个问题。一是未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问题,已通过核实地块现状,确定不存在竞得者指出的“三通一平”及存在权属争议问题,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解除出让合同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问题,已加强合同控制管理,后续每宗土地均于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6)关于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无预算支出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今后将不在本年度预算中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追加的资金。

  (7)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规定,报账手续不规范、未及时报账问题,相关单位已对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要求经办人员每月取得原始凭证,及时报账,财务人员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入账。

  (8)关于超付专项资金问题,已发送追缴通知并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将超付的工程项目资金50万元进行退还。

  2.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的问题

  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共涉及问题12个,已整改到位11个,正在落实整改1个。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征缴不到位的3个问题。一是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电站租赁费问题,已将预算外收入181.06万元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应收未收水电站承包款问题,通过催缴责任公司,已全额追回欠缴的承包款34万元。三是合同发包不合规,合同承包期均超出法律期限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说明核实,并依法重新签订了合同。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2个问题。一是2个单位漏记固定资产问题,已对漏登记的固定资产13.6万元重新登记入账。二是1个单位购置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及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该单位已召开局党委会议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待盘点完后,统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2个问题。一是村道升级改造工程未进行造价审核结算问题,已将该工程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并完成了财政结算审核。二是学校宿舍楼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问题,相关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后续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4)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规定的2个问题。一是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重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对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二是1个单位公务接待无公函问题,制定了《实行财务集中报账的要求》,严格执行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5)关于部分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问题,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

    (6)关于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发放立功奖励金无预算支出问题,相关单位已提交纳入财政预算的申请,落实奖励经费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

  (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0年至2021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审计共涉及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1个,正在落实整改2个。

  (1)关于违规发放相关补贴的2个问题。一是违规登记失业人员或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发放相关补贴问题,已追回部分违规发放补贴103.68万元,剩余未退回补贴金额3.17万元将持续追缴。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相关补贴、向培训机构多发放培训补贴,涉及金额7.43万元问题,已将补贴资金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2)关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监管不够到位,垫付小额担保贷款长期未追回的问题,已追回28.87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剩余未追回贷款,已向贷款人书面送达追偿告知书,要求其及时退还。

  2.全县2022年第一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共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2个单位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扣留质保金问题,后续已按要求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留10%质保金。二是1个单位将中央直达财政资金违规拨付至部门实有资金账户问题,已由主管部门直接拨付至最终收款人。

  3.全县2022年第二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共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2个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拨付省级奖补资金问题,已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安排,及时奖补资金拨付至各企业。二是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问题,后续的工程项目已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推进建设。

  (三)公共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计共涉及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关于县城广场大道西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2个问题。一是该工程项目未取证先施工问题,业务单位已对项目建设的许可证报住建等部门,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该工程项目总投资未严格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问题,已按相关文件要求报财政部门进行核定,今后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并按照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四)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东源县工业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共涉及问题9个,已整改到位7个,正在落实整改2个。

  1.关于组织机构设置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着力完善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监事任命手续,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关于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未正式组织运营的问题,已对子公司进行清产核资,按流程办理申请公司注销手续。

  3.关于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5个问题。一是存在少收及多收企业电费问题,已向4家企业全额追缴回电费1.46万元,全额退还2家企业电费0.31万元。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绿化带水费问题,已向1家公司全额收回绿化带水费0.39万元。三是个别资金支付依据不充分,强化对合同条款外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核,并要求通过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支付。四是部分费用报账票据不合规问题,已向1家企业全额追缴不合规报账金额0.28万元。五是未及时对4家公司购地应收款项进行追缴问题,已积极与4家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要求其将购地款退还至县国库。

  4.关于新增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工程款的问题,已全额退还拖欠工程款20万元,今后将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及时清算工程进度款。

  5.关于部分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中介服务超市选取手续的问题,已加强文件制度学习,今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3年至2021年10月粮食购销专项审计共涉及问题1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个别粮食储备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进智能化粮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现已完成了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动工建设,直属库迁建项目智能化工程将与直属库迁建项目工程同步建设。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4个问题。一是多报财政利息补贴问题,已对多报的财政利息补贴进行核查,并将多报的财政利息补贴0.86万元退回县财政局国库账户。二是未取得发票入账问题,已责成相关责任公司以收据入账的情况需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三是大额现金支付粮食收购款,已对单位存款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防范使用大额现金风险。四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问题,已全额追回出借的财政资金60万元。五是少收场地租金问题,已全额追回欠缴的场地租金0.6万元,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3.关于储备粮购销储管理不规范的4个问题,一是个别年份储备粮未按核定收购价进行收购问题,后续严格执行粮食购销定价程序流程,并按核定粮食购销价格进行收购。二是未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问题,将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条款。三是个别年份储备粮入库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粮食购销定价的相关规定。四是部分收入与支出互抵未列收列支,加强会计核算,如实、完整反映财务真实状况。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的2个问题,一是违规变相发放补助问题,对发放的补助款和补助人员进行清查,已全额追回超范围发放的补助款2.25万元。二是公款私存问题,已将存款存在个人账户期间所产生的利息0.5万元进行追缴,并做好账务处理。

  5.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2个问题,一是工程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施工,且未取得初步设计审批、项目总投资概算审批问题,后续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县委、县政府将继续深入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工作与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统筹起来,加大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力度。

  (一)加强思想认识,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部署落实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扛起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是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审计严肃性和党委、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管理水平和提高公共资金绩效的有效手段。

  (二)推进部门联动,合力提升整改效率

  审计机关将积极把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报送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过程中,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其部门职能、管理模式及发展现状等,在此基础上深入监督整改工作,确保提出的处理意见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避免“假大空”,影响整改落实,帮助、监督被审计单位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职责,统筹协调审计整改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强化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的运用,推动审计“揭示问题”、“解决问题”和“根治问题”三者相统一,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