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在东源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东源县审计局局长 李常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县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市委“138”具体安排和县委“1177”具体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就。
——财政运行总体回升向好。2023年度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9268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937万元,同比增加9.55%;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791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288万元,同比减少1.51%,财政支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全年民生支出445779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5%。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管理体系,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闲置资金的清理处置力度,2023年共盘活存量资金5041.27万元,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4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44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35个,整改到位率79.55%,整改问题金额26747.53万元,相关单位通过采取健全完善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收回结余资金或上缴国库、清理往来款等方式,建立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率,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逐步凸显。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9268万元、总支出61791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6667万元、总支出2045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19万元、总支出51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0734万元、总支出3253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规定严格控制暂付款增量。新增暂付款占同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18%,超过规定的5%。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3年12月底,县财政局6个非税专户仍有余额9874.8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3.县10个单位对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2023年度,县10个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中,有76笔合计355.94万元未及时征缴。截至2024年6月,已整改14.14万元,仍有341.80万元未催缴到位。
4.一个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家取水许可证到期企业非法取水,但监管单位未对该企业非法取水行为进行处罚。
5.东源县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未按要求及时使用完毕。
二、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审计情况
深化投资审计,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审计监督,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促进提高公共投资绩效。积极开展东源县仙塘镇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开工、进展、资金到位和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977.1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
2.多支付监理费,涉及金额1.16万元。
3.未严格执行中介服务超市选取程序。
4.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
5.未按约定工期竣工。
6.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7.建设项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安装防火门、未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8.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材料。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计理念,围绕各项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积极开展民生领域项目审计,重点对东源县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个方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足额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作经费预算支出,涉及金额84.97万元。
2.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一是向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待遇,涉及金额34.15万元。二是向死亡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涉及金额2.77万元。
3.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向残疾人证已过期的对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金额2.02万元。二是违规向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涉及金额0.92万元。
4.超标准发放特困供养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费,涉及金额25.46万元。
5.向已死亡的困难群众、重度残疾人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金额5.29万元。
6.重复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金额0.15万元。
7.未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8.未将符合条件残疾人纳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
四、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国家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东源县2020年至2022年创建平安校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平安校园创建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校园安全防范教育和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等三个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保工作经费管理不到位,多拨付安保工作经费8.81万元。
2.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质保金,涉及金额5.77万元。
3.未按规定给部分学校安保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涉及金额16.72万元。
4.未按规定给部分学校安保人员缴纳社保。
5.超限额使用现金。
6.部分学校安保人员服装、装备管理不规范。一是成本费用未单列核算,难以区分公办学校(县财政补助)和其他单位安保人员服装及装备的具体支出。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安物品领用登记签名基本由保安公司代签,未严格按照规定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7.部分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够到位。部分学校未定期对校园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更新,且部分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如个别灭火器压力值不正常、学生宿舍楼个别消防栓缺少消防水带等。
8.一个中学校园安全管理不够完善。一是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对自身校园安全建设缺乏系统的制度管理。二是宿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学校女生宿舍未配备专职女舍管员。
9.一个学校食堂管理不够规范,食堂食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一是食堂采购管理不规范,原食品采购合同已过期,未重新选取食品供应商或续签合同;二是食堂食品采购环节存在漏洞,学校未留存购进大宗食品及原料的合格证明文件。
10.一个学校未对校内小卖部销售的食品进行日常监管。校内小卖部存在售卖碳酸饮料、高盐、高糖及高脂等不健康食品的情况,容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2份,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纪违法线索3条,已办结1条,涉及金额48.11万元,从移送事项情况看,主要是部分人员私车公养、套取财政资金、部分单位涉嫌伪造会计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预算管理能力。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科学精准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细化程度;落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分类清理,及时催收债权、偿还债务、处理呆账,避免长期挂账;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把好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持续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优化财政资金效益,确保重大项目落实到位。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服务保障作用,全力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有序推进,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提供支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解决制约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提高投资效率、激发更多民间投资,发挥好带动放大效应;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项目谋划关、审批流程关、施工规范与安全关、竣工决算与验收四大关口,规范工程项目预、结算,确保重大项目及民生项目落实到位,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突出抓好社保、卫生、教育、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工作,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困难群众兜底帮扶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为东源加快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当好河源绿色崛起主力军,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源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