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鉴于部分党组成员工作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局党组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叶海兵:负责党组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刘茹坤:负责局务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炳根:负责行政审批、水土保持、环保、水政执法、政策法规及扫黑除恶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股)、水政监察大队、机电排灌总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凯伦: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中型水库工作,分管水旱灾害防御股、质量安全监督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坑口水电站、红星水电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文锋:负责人事、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内部审计、后勤、共青妇、工会、信访、政务公开、农村供水、农村水利、农村机电、“百千万工程”及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水农电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欣科:负责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分管工程建设与管理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雪宏:负责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长制、水利设计及“绿美”工作,分管规划与计划股、河湖与水资源管理股、河长办、河湖保护中心、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水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