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规范管理,现将东源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通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
(一)东源县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东源县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仙塘镇热水村205国道边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东源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东源县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1)
(二)东源县船塘镇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
设施名称:船塘镇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
设施位置:船塘镇圩镇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船塘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船塘镇河西革命烈士纪念公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2)
(三)东源县船塘镇黄沙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名称:船塘镇黄沙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位置:船塘镇黄沙村圩园小组大元岗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船塘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船塘镇黄沙革命烈士纪念碑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3)
(四)东源县黄村镇黄村地区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黄村地区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黄村镇红十月村黄村中学旁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黄村地区革命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4)
(五)东源县上莞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上莞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上莞镇新南村彭屋岗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上莞镇革命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5)
(六)东源县康禾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康禾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康禾镇圩镇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康禾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康禾镇革命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6)
(七)东源县曾田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曾田镇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曾田镇梅花村岭岗背山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曾田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曾田镇革命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7)
(八)东源县漳溪乡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名称:漳溪乡革命烈士陵园
设施位置:漳溪畲族乡中联村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漳溪乡革命烈士陵园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8)
(九)东源县骆湖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名称:骆湖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位置:骆湖镇骆湖村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骆湖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骆湖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9)
(十)东源县叶潭镇儒步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名称:叶潭镇儒步村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位置:叶潭镇儒步村原缵修学校(中共河源县委办公旧址)西门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叶潭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叶潭镇儒步村革命烈士纪念碑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10)
(十一)东源县仙塘镇樟木寨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名称:仙塘镇樟木寨革命烈士纪念碑
设施位置:仙塘镇热水村樟木寨小组下新屋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保护单位:东源县仙塘镇人民政府
主管单位: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仙塘镇樟木寨革命烈士纪念碑用地红线图为准(详见附件11)
二、保护内容及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非烈士人员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日起执行。
东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2日